特首选举押后︱政府指5.8唯一方案 疫下限聚有影响?无禁止选举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上月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紧急法》),因应疫情将特首选举推迟至5月8日举行,以“先订立、后审议”形式提交立法会。立法会相关小组委员会今日(3日)举行视像会议讨论。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常任秘书长邓忍光表示,目前政府唯一目标是5月8日如期举行选举,没有第二个方案。至于多名议员关注如果到了新的提名期及选举日,疫情仍未受控将如何处理,邓忍光仅表示:“我哋尽量(如期举行选举)。”
提名期撞正全民强检?邓忍光:尽量如期
邓忍光表示,推迟至5月8日有3个主要考虑,其一是争取时间抗击疫情,虽然选民人数只有1,500人,但特首选举一向都是面对全港市民做宣传活动,接触各界人士,不止选委,疫情下这类活动不可能进行。其二,《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任期6月30日完结,延期不可太久。最后,法例实际上有机会出现无法选出行政长官,而要预留时间给第二轮选举。
新思维议员狄志远担心,如果5月8日疫情未有改善,新一任特首又要在7月1日前产生,当局有否其他后备方案。邓忍光强调,无限期押后选举将有法律上的风险,当局目前没有其他后备方案,唯一方案是5月8日举行选举。政府会继续以稳控疫情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任务,全力抗疫。
疫情若未过限聚令有影响?并不禁止选举活动
多名议员关注到,特首较早前表明社交距离措施会延至4月20日,但根据新定的选举日期,提名期为4月3日至16日,到时社交距离措施相信未届满,如何进行提名工作;万一疫情在一个多月后仍未受控将如何处理。工联会麦美娟更提到,提名期有可能和政府的“全民强检”日期重叠。
邓忍光指,政府会用尽所有的资源及力量,包括社会上的资源,让疫情得以控制,现阶段的考量是,希望参选人都可以让市民听到其政策愿景,否则选举公平性会受到考验。“我哋尽量令件事(特首选举)如期发生。”
他又指,理论上限聚令每次修改时,都会有些特定场所和活动上的加减,因此即使限聚令仍存在,理论上也未有完全禁止选举活动。
参选人已筹经费不能“过渡” 未动用须捐出
有议员关注到,若有选委或候选人确诊,当局有何处理方法。邓忍光指已有预备方案,正如去年立法会选举的边境票站,有专用通道予发烧的选民;至于如有候选人确诊,他指现时无法例条文阻止其继续参选。
邓忍光又指,早前已宣布参选的人士如果已动用选举经费,在已延后的选举中可以重新由零计算,不过也要照样申报已作出的使费;如果参选人曾经公开筹款,就须按法例将未动用的款额,捐给慈善组织,不能“过渡”到在5月8日举行的选举。
狄志远在第二轮提问中建议政府拟备预案,一旦5月情况不理想时,该如何处理。5月8日的确不是一个“必定的最后限期”,虽然在政府的规划角度有需要定下一个确实选举日期,现行法例框架内确实可以容许选管会主席在必要时延迟选举14天,但强调不能轻易启动。狄志远指,政府有需要考虑清楚在什么情况之下需要改变,让社会“心里有个底”,邓忍光表示理解该意见。
委员会主席张宇人表示,已完成提问环节,下次会议将逐条审议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