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战押后?叶国谦料需人大决定 汤家骅:现届延任一年较妥当

撰文: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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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指示特区政府,以抗疫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任务,令特首选举延期说法甚嚣尘上。港区人大代表、行政会议成员叶国谦认为,可以参照前年立法会选举延期方式,由全国人大在下月会议上作出决定。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则认为,由人大直接决定押后选举在法律上最为稳妥,又指如果只是延迟42天进行选举,对新特首当选人筹备工作会有影响,或造成不公平。他估计如果人大决定推迟一年举行选举,下届特首任期压短为4年的机会较大。

叶国谦:特首战临近 修例延期机会不大

疫情下的特首选举作何安排?叶国谦不认为会以“协商”方式产生,如果是因为没人报名而延后42天,这个情况比较有可能。另一个可能性,就涉及下月5日开幕的全国人大会议:“如果人大像立法会选举般,加入一个议程,然后作出一个决定(延迟特首选举),这个在宪制做法比较合适,我相信这个可能性较高。”

叶国谦指,特首选举下月底便举行,提名期数天后开始,现时再透过本地修例处理延期的机会不大。

特首选举能否如期举行是未知之数。(资料图片)

汤家骅:短暂延后不理想 势影响下届组班

选举改期牵涉宪制问题,例如现届政府任期。汤家骅指,如果一些安排有机会和《基本法》条文产生矛盾,例如涉及行政长官任期,由人大作决定会比较安全,因为《基本法》本身没有任何条文,可以让一届政府延任,须由人大常委会处理。他认为如果就这样将选举延后42天,可能会有不公平情况,因为现制度设计在选举完成后,有3个月时间让当选人展开新一届政府筹备及组班工作。如果押后至5月才选举,或引致负面的政治影响,因此直接延期一年在政治上或较妥当。

他又指,2005年董建华辞职触发继任人任期问题,其后人大释法阐清,补选产生的特首任期只是原任特首任期的余下部分,其中一个背后精神是不希望改变特首选举在“2”及“7”字尾年份进行的模式。因此估计如果延期一年选举,下届特区政府任期改为4年、2027年再改选的机会较大。

全国人大会议。(Reuters)

特首选举提名期尚有数天就开始,被问到特区和中央政府应否主动宣告提名期无效,“名正言顺”押后选举,汤家骅并不认同这种做法,提名期如常进行较好。他指如果由特区政府宣告押后,或会有政治上的麻烦,例如被指有利益冲突及私心等;人大层面则不可能直接宣告完结提名期,因为提名期是本地法律,人大只会处理原则性、宪制性的问题。

在程序上,特首选举提名期在3月5日结束,该日正好是人大会议开幕日,人大作出决定一般在闭幕日才举行投票,意味如果须由人大决定押后选举、甚至延长政府任期,可能须容让提名期无人报名,等待今次提名期“自然死亡”。汤家骅表示,这涉及复杂的操作问题,不便置评太多,但无人报名而导致整个提名期失效,法律上本身就存在此可能性。

人大常委谭耀宗。(资料图片)

谭耀宗:延迟特首选举有足够法律基础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表示,今早向传媒表达的是一些原则上的意见,认为按著习近平的指示精神,特首选举于此时举行未必合适,至于是否真的延期、技术上用哪一种方式达到延期的效果,他认为现阶段言之尚早。被问到至今有没有人提出在人大会议中加入延期特首选举的议程,他表示未能确定。

谭耀宗补充,无论是在特区还是中央层面,延迟特首选举都有足够的法律基础,但由于现时疫情还未到顶,很难估计具体有需要延期多久,但承认“短期内似乎都搞唔掂”。被问到数日后就开始的提名期如何处理,他表示:“这个要看情况,如果到时大家都认为,这不是一个合适的时候(举行选举),没有人报名,那(提名期)就会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