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选举︱提名延至2.20展开 缩短至两周 冯骅推说由政府择日

撰文: 周礼希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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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举行的特首选举,倒数两个月,政府原本计划下月15日展开提名期,为期16天。选举管理委员会今早(27日)宣布,提名期将推迟至2月20日展开,缩短至14天,直到3月5日截止,是接近法例要求的最迟的日子,但有别于过往几届16天的安排。至于选举当天,投票时间为两小时,由早上9时开始、11时结束,采用电子派票安排,其后由人手点票。

一如去年下旬的选举,进入票站投票毋须强制扫“安心出行”。选管会主席冯骅指票站的“安心出行”纯属鼓励性质,因为投票权是很重要的宪制权利,选举法例没有根据可限制选民投票权;但点票站就一定要使用,除非是获豁免人士。而特首候选人选举开支最高限额由上届1,570万元增至1,760万元,冯骅提醒,行政长官若果寻求连任,在任期间所涉及的选举开支应拆开自行支付,需要清楚列明。

这场公布特首选举活动指引的记招,过往都是很早召开,冯骅被问到今年延迟的原因,坦言“想等埋提名期拍板(wait for nomination period)”,间接承认提名期到近日才下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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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期由选举主任择日 冯骅:选委会仅作确认

记者会现场发放的指引正本,所载拟定提名期是2月15日开始,但选管会其后发出的新闻稿,就改为2月20日。被问到提名期为何会比原先建议延迟,冯骅指该日子是由总选举事务主任指定,不是由选管会决定,法例对日子有详细规定,选委会只是确认今次所订明的日子符合法例,日子选择并非由选管会决定。

总选举事务主任黄文超表示,较早前提交予立法会的提名期只是初步建议,政府一直强调,提名期需要宪报公布才算落实,而目前的提名期符合法例的要求:“依家落实咗嘅,系政府商讨之后所作出。”被问到中央政府有没有参与决策,黄指“没有补充”。

被问到提名期与选举日的距离很短,会否影响选举宣传,以及如有生病者能否投票?冯骅表示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条例》,选管会有权押后选举,但只能押后14天,之后则没有条文。

点票时公众传媒可到场观看

有关点票安排,冯骅指选举主任开封问题选票时,公众及传媒可到场看,届时将有公告,但有人数限制,届时也会安排闭路电视录影。为了配合防疫,选管会今次鼓励投票人使用安心出行,配合防疫,但强调并不影响投票权。至于进入新闻中心的人士,则须使用安心出行,除了个别人士。

在防疫措施上,冯骅指已加大场地,拉阔一点桌子,拉长社交距离。在探热过程中,如有发烧情况,该人会被安排到特别投票间。他亦提到目前疫情虽然有反复,但疫苗接种率高了,行政长官选举的选民人数远不及立法会。目前正争取更大的场地,以增加投票人之间的距离,亦设有发烧人士的特别投票间,加强消毒,远离其他投票间。

选举指引绝多数改动是反映法例变动

冯骅指,是次新指引有50项修订,但大部分都是反映选举制度的修改及与去年两次选举的新修订看齐。有少数是新安排,例如有第2轮投票,时间有所改动,以及电子选民登记册等。他又指如果选举只有一人参选,没有竞逐的情况下仍要进行信任投票,候选人都需要得到超过750张支持票。

冯骅表示,今次的选举活动指引没有进行公众咨询,提到95%主要改动是反映法例通过及沿用现有做法,故无必要公众咨询,草拟本去年10月曾提交立法会预览,议员的意见已获适当考虑。冯骅又称,今次是完善选举制度后首次行政长官选举,希望候选人及相关持份者遵守选举法例,按指引要求办事,确保选举公开、公平及诚实地进行。

今年行政长官换届选举将于3月27日举行,不过提名期有别于过往,早在选举年之前的12月提出,至今一直未有公布。今次是新选制下首场特首选举,继去年9月的选委会选举、以及12月的立法会选举后,三场重要选举的最后一场。至今除了“蓝营KOL”商人冼国林宣布参选,罕有未有政经界重量级人物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