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年2022|张举能:国安案件不受政治影响 拒评初选案未审先囚
2022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今日(24日)举行,考虑到近日的公众卫生情况,典礼由香港大会堂移师终审法院。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和律师会会长陈泽铭发表演说。
张举能在活动后会见传媒时强调,法官须恪守根据《基本法》第104条的规定所作出的司法誓言,当中意味法官作出司法决定的过程中,不容有任何政治或其个人因素的考虑,强调司法誓言在指定法官审理国家安全案件时具约束力,与他们审理其他类别案件并无二致。
被问及《国安法》下,不少被告被长期还押不予保释,张举能强调理解社会对此关注,但强调在普通法原则下,相关程序很“均真”,不是单从意愿就可以快速进行审理,强调法庭已尽快处理相关程序。
记者会上,张举能多次被问及有关《国安法》指定法官的问题,张举能强调相关运作不应由他评论,又指他在演辞中提及指定法官问题,“纯粹想令社会大众有信心”,强调即使以前没有指定法官,法官也一定会公正持平,又指从司法机构的角度而言,指定法官审理其他案件也是完全一样。
被问及以三位指定法官代替一直以来的陪审团审案,张举能再强调自己作为司法机构之首,不评论《国安法》的运作。他提及,上诉途径完全一样,案件也是透过上诉庭或终审法院处理。至于《国安法》下闭门审讯安排,张举能表示,在特别情况下闭门审讯对香港并非新事物,指以往亦有因不少合理理由闭门审讯,国安法的审讯只是其中之一。
初选案未开审惟已长期还柙 张举能:普通法程序严谨需时
至于检视《法官行为指引》的工作,张举能重申,本港在2004年提出《指引》时是先驱,但至今已过了18年,很多当年未有的事情现在都有,例如看手机、facebook、IG等,加上不少案件的复杂程度都与以往不同,故有需要更新指引。
民主派35+案牵涉多名被告无法保释,自去年三月起还柙至今。张举能称不评论案件,但理解在高保释门槛下,希望案件尽快审理,强调香港普通法制度对程序很“均真”,“不是希望就可以明日开审”,《国安法》案件亦不例外。他提到,共60多宗国安法案件不少已获处理,但有很多情况,例如案件的复杂程度、申请法援、翻译、牵涉多名人士等都需要时间,强调法庭已尽快处理程序。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日提到,将就法治教育在社会推动认识《国安法》、宪法及《基本法》。被问到相关教育工作是否全面,与及市民应该有多认识法治,张举能强调法治教育不嫌多,强调要令大家都同心协理捍卫法治,司法机构能做的最佳教育,就是审理时“秉行公义”,透过公开的审讯及判案书,希望市民大众理解法庭判决的原因,相信这方面对增加大众对法治的概念有作用。
多名外籍法官续任 信仍对港司法有信心
被问到有澳大利亚籍终审法院法官在国安法生效前离任一事,会否代表外籍法官对本港司法失信心,张举能反驳指,自2020年后只有一人离任,又指经过2021年,仍有外籍非常任法官来港审案。他又提到,律师会会长指有6名外籍法官,包括来自外国的首席法官也同意延长任期,去年亦有法官来港宣誓、审案,故认为外籍法官仍对本港有信心。他提到,来自英国的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贺知义来港,与及英国最高法院的相关声明,已证明他们对本港司法制度信心,认为这些外籍法官在第一线接触案件,故他们的参与,已是其中一个最好的信心保证。
至于基本法第23条立法方面,张举能指那是基本法及国安法下的法定要求。他不能亦不应评论新的法律及咨询等工作。
张举能称,香港是法治社会,强调法治确保并促进公平、平等和公义,属法律制度下执行司法工作的核心价值,指香港法治的一大关键是独立的司法机构。香港的司法独立受《基本法》予以宪制性的保障,《基本法》第二条、第十九条及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强调《基本法》及相关法例对法官任免有清晰及严格的规定。
张举能指出,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案件,只可由行政长官根据《国安法》第四十四条指定的法官审理,强调法庭的公正持平绝不会因第四十四条下的安排而受到影响。他指出,司法誓言在指定法官审理国家安全案件时具约束力,与他们审理其他类别案件并无二致,“实际上委派某指定法官审理个别案件,属相关法院领导的职责范围。”
他指出,欢迎对司法机构及机构工作的有益及具建设性的批评,但只空凭臆测、出于政治倾向或地缘政治的考量,斥做法对促进香港法治或保持司法独立毫无裨益,“试图威吓审理源自2019年社会事件的案件或国家安全案件的法官,或向他们施以不当压力的情况续有增长。这些行径是对法治和司法独立直接和公然的冒犯,必须予以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