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拒打针2.16起不准返工 门卡将失效 无医生证明视作旷工
政府厉行“疫苗气泡”,公务员陆续经内部电邮收到实施细节,下月16日起所有政府雇员均须接种至少一剂疫苗,方准进入政府大楼及工作处所。唯一例外是怀孕或具有效医生证明列明不适宜打针人士,届时这类雇员会获签发“特别通行证”。若未能符合要求者将被拒进入工作场所,并将视之为“缺勤”,面临纪律处分。
《香港01》取得公务员事务局发出的指引,要求政府雇员向所属部门交代自己接种疫苗情况,包括已接种多少剂;如有医生证明不适宜打针者,须交代证明的有效期。部门将因应相关纪录更新门卡,届时未有打针、又不符合豁免要求的雇员,门卡将自动失效。公务员若拒绝交代接种情况,同样会被视作不服从部门指令,面临纪律处分。
公务员事务局回复《香港01》查询时表示,政府多番强调,作为抗疫队伍中重要一环和公共服务提供者,政府雇员接种疫苗责无旁贷。无充分健康理由而拒绝接种疫苗将会提高办公处所的感染风险。公务员事务局指,如出现确诊个案,除了因为须暂停该办公处所的运作而影响公共服务外,更有机会危及身边的同事和接触到的市民,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有见及此,政府将于2月16日起在政府大楼和办公处所推行“疫苗气泡”。
公务员事务局表示,2月16日起推行“疫苗气泡”后,除持有有效医生证明书,证明其健康状况不允许接种疫苗的政府雇员外,所有因工作相关目的进入政府大楼及办公处所的政府雇员均须接种至少一剂新冠疫苗才可以进入有关处所。于个别场地推行“疫苗气泡”的细节将由负责管辖的局及部门按场地实际情况安排。局方又指,若有雇员因而无法返回办公地点工作,按情况可能会被视为无故缺勤,并将按现行纪律机制处理。
局方补充指,目前约 98% 的政府雇员已接种第一剂疫苗,呼吁未接种的员工尽快接种疫苗。
有公务员被要求下月15日交出办公室门卡
现时全港政府雇员近18万人,首针接种比率达98%,即受影响人数不多于4,000人,政府为鼓励雇员接种疫苗,已多次收紧措施,本月3日起未打针雇员须每三天做一次核酸检测;没医生证明,更加需要自费检测。
“疫苗气泡”下月16日实施后,现行三天一检将不再是打针的替代选项。有公务员透露,政府要求未打针同事在实施前一天,即下月15日交出办公室门卡。公务员工会联合会总干事梁筹庭表示,交回门卡是正常做法,以便部门更新门卡以识别同事是否符合要求。他说,疫苗气泡的实施指引只是发送给部门主管,牵涉具体技术实施细则,再由各部门下达,所以实施情况因部门而异。
须上报接种纪录 未打针者门卡自动失效
《香港01》取得该份长达11页的实施指引,列明政府雇员须向所属部门交代接种疫苗情况。为了方便管理,有拍卡设施的工作处所,例如政总,会根据纪录更新雇员的进入权限,未打针且不获豁免者,门卡或通行证将会失效。
有公务员向《香港01》表示,今早已接获部门电邮交代细节,“讲明冇打针,(下月)16日起唔畀返工,当作缺勤”,如有医生证明就要事先申请“特别通行证”,否则将面临纪律处分。不过他并非在政总上班,有关安排经部门转达,部门未有要求未打针者交出证件:“其实视乎边度返工,唔系度度都要嘟卡,有啲用锁匙,有啲用密码,不过如果去其他部门开会就有影响。”
在另一部门工作的合约雇员则指,所在的办公处位于商厦,公务员同事都是自由出入,“唔会摆人喺度查”,相信措施对于在政府合署或政总返工人士影响较大。
不过指引列明,即使工作处所没有出入系统,部门也要指派专责人士更新雇员接种纪录,会将不符要求者名单知会处所管理者,必定严格执行,拒绝相关人士进入,强行进入者可被刑事检控。
部门主管被提醒:没责任向拒打针者批假
政府在内部电邮强调,已给予雇员足够时间打针,更批评无医疗原因而拒绝打针者是极不负责任,雇员须于措施落实前交代接种情况,以及豁免打针证明的有效期。指引特别提醒部门主管,拒绝打针以致无法上班等同“无理旷工”,下属不能因为无法依从疫苗气泡规定而请假。声称担心疫苗安全及有效性、或无时间接种都不是请假原因,部门一般不会因此而批准请假。
至于取得医生证明不宜打针者,须经所属部门确认,再签发“特别通行证”作准,相关人士仍要三天一检,政府表明不接纳由中医发出的证明,而证明有效期最多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