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场停运|郑若骅:新闻自由非绝对 正当报道与危害国安界线清晰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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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国安处周三(29日)以涉嫌“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拘捕《立场新闻》6名前董事和高层。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31日)发表网志,指有关拘捕行动引来部分海外政客和机构批评,不点名批评美国国务卿布林肯要求立即释放被捕者,欠缺对法治的尊重,更加违反《国际法》和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形容“令人震惊”。
郑若骅又指,言论和新闻自由并非绝对,行使有关权利时会受到法律及合理规定所限制,如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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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若骅在网志提及,《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保障言论、发表和新闻自由、《港区国安法》第四条也订明,特区维护国安应当依法保护相关权利和自由。不过,郑若骅称“权利伴随义务,言论自由亦不例外”,强调《香港人权法案》列明在行使自由权利时,也附有特别责任及义务。
批针对执行国安法律指控出于无知
郑若骅指法庭多次强调新闻从业员,与其他人一样有义务遵守所有法律,包括刑事法律,同时新闻从业员须按“负责任新闻作业”原则行事,以准确的事实为基础,并提供准确可靠资讯,才可获得言论和新闻自由权利保障。
她认为,受保障的正当新闻活动,与防范、制止和惩治的危险国安犯罪行为界线非常清晰,重申资讯流通自由仍然依法享有,“那些针对我们执行维护国家安全法律的指控全然出于无知,又或是别有用心,大家只要客观分析事物,就不会被混淆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