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指七成人支持取缔法轮功 组织促警调查是否犯《国安法》

撰文: 罗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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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意交流协会今 (7日)发表港人对法轮功的意见调查,结果显示,逾七成受访者认为法轮功属“反中乱港”组织,另有七成受访者认为法轮功的宣传内容触犯《港区国安法》,并支持依法取缔。
新民党立法会议员容海恩表示,法轮功20多年来在街头展示标语,批评中央政府,涉颠覆国家意图,应该被取缔。她又指,自《港区国安法》生效后,香港已由乱转治,相信警方会依法处理,令有关组织早日在香港瓦解。

调查在今年9月1日至10月5日期间进行,在网络和街站形式访问8,855人。结果显示,有68%受访者认为法轮力为邪教组织,另有28%受访者认为是宗教组织,亦有3%受访者称属政治组织。

另外有72%受访者认为法轮功属“反中乱港”组织,同样有72%人认为法轮功的口号,如“天灭中共”、“解体中共”等为政治口号,亦有72%受访者称其宣传内容已触犯《港区国安法》。

容海恩表示,法轮功长期在香港建立“反共平台”,政府应依法处理法轮功在香港的活动,并且全面调查组织的资金来源。(罗家晴摄)

容海恩:应全面调查资金来源

容海恩表示,法轮功长期在香港建立“反共平台”,政府应依法处理法轮功在香港的活动,并且全面调查组织的资金来源。她又指,政府应尽快开诚布公,说明法轮功及那些组织为非法组织,以起警剔作用。大埔分区委员会委员刘文杰称,调查显示七成受访者认为法轮功的宣传及口号触犯《国安法》,促政府尽快调查和回应。

香港民意交流协会代表陈志豪称,法轮功总部在美国,多年来一直散播鼓吹颠覆中国国家政权的资讯误导市民。他认为在《港区国安法》实施后,政府应正视法轮功涉及的违法行为和性质,尽快采取行动。协会副主席蔡泓则指,法轮功的“天灭中共”、“解体中共”等口号和宣传品,涉推翻国家执政党理念,更涉触犯《国安法》中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急害国家安全罪”。

大律师黄汝荣表示,从法律角度来看,可分两阶段检视法轮功的行为,分别为《国安法》生效前和后的时间。黄汝荣强调,法轮功在《国安法》生效前做的行为,亦不代表没问题。他举例指,法轮功口号“打倒共产党”的“打倒”,或有机会涉及煽动他人使用暴力的意图。

黄汝荣称,法轮功是否干犯《国安法》或刑事罪,“时间会证明一切”,又指要理解警方需时搜集证据才可作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