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引国安法要求删网上资料 支联会已移除网页、FB专页
撰文: 罗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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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联会今日(16日)下午在facebook表示,7名常委及公司秘书于本月10日接获警务处处长信件,根据《港区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附表4第7(2)条规定,要求支联会于接获通知7天内移除指定的电子平台讯息。支联会表示,将在晚上10时移除支联会网站、Facebook及其他指定电子平台信息。据了解,支联会要删除的电子平台信息包括网页、Facebook、Instagram、Twitter 及 Youtube 。
直至晚上10时,“香港支联会Hong Kong Alliance”的facebook专页已无法进入,其开设的网站、Instagram及Youtube专页亦已经关闭。
根据《港区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附表4第7(2)条,警务处处长如有合理理由,怀疑某人曾在电子平台发布,相当可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电子讯息,或相当可能导致这些罪行发生。则可于保安局局长批准下,要求当事人在指明期限前移除这些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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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联会另建FB专页 汤家骅:删除再开新帐户属负责任做法
支联会昨日已新建另一个Facebook专页,声明表示,未来将透过这个新网上电子平台发布讯息。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接受查询时表示,按照条例,警务处处长有合理理由怀疑支联会Facebook、网站上有一些讯息危害国家安全,因此要求删除,而这些讯息未必一定是由支联会发布,亦可能是其他市民的留言。
支联会Facebook早于2011年成立,汤家骅认为,现时支联会将整个Facebook帐户删去,并再开一个全新的帐户,是负责任的做法,将来亦可用更严格标准来管理帐户,若再发现有机会违反国家安全的讯息可以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