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月娥:修订慈善团体税务指南为防范犯国安法 有责任讲清楚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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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修订《属公共性质的慈善机构及信托团体的税务指南》,任何团体如支持、推广或从事不利于国家安全的活动,将不再获认定为慈善团体,会被取消豁免缴税的资格。
特首林郑月娥今日(14日)回应指,有关做法符合《香港国安法》第9条有关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和防范恐怖活动的要求,特区政府有责任加强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相信不同部门重新检视工作时,也会有相关的宣传、指导和监督工作。
林郑月娥出席行政会议前表示,修订清楚说明获《税务条例》第88条注册登记为豁免税项的慈善团体,如果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将不会被接纳注册或批准。
她指作为享有税务豁免的慈善团体,一向不能有违法或政治性的行为,由于有了《香港国安法》,而且法律不单要求惩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人士,也包括防范和制止,如果以往当局说得不清楚,或者市民知道得不透彻,当局就有责任再讲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