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许正宇:撤免税资格指引清晰 未回应是否包括612基金
撰文: 林剑 周礼希
出版:更新: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13日)在网志宣布,因应《港区国安法》实施,税务局已修订《属公共性质的慈善机构及信托团体的税务指南》,如任何团体支持、推广或从事不利于国家安全的活动,税务局将不再认定其为慈善团体,并会撤销根据《税务条例》给予的豁免缴税资格,有关修订今日正式公布,即时生效。
许正宇同日于立法会回应记者提问时,表示是次新指引清晰,不论是新的团体还是旧有已存在的团体,都会一并检视。他未有回应上述指引是否包括612人道支援基金,以及会否追收相关团体税款。
许正宇表示,今日所发的指引是清晰的,希望日常工作中,慈善机构工作时也考虑国家安全议题,政府也必须处理相关事项。被问到有没有正调查哪些团体、是否包括612基金,许未有正面回应,只表示会根据现行指引处理:“包括是新的(新申请机构),也包括现有的,这些我们根据现有的指引,今日即时生效的都会处理。”他亦未有回应,会否追收一些被认为“不利于国家安全”组织的税款。
就有关612基金,许表示在上周立法会会议已说得很清楚,该基金过去的一些行为或动作,“可以说都影响大家,令人错觉觉得违反法律的成本很低,以及影响到方方面面不同的发展”。
许正宇又形容,相关指引是由税务局局长,根据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检视在现行工作上、或相关的指引上有没有需要体现一些“新的情况”。“大家知道《香港国安法》实施后,我们将国安法的内容体现在我们的指引上,这是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