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圈风声︱麦美娟提私人草案修保护海港例 林郑拒填海当场落闸

撰文: 陈嘉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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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郑月娥10月发表任内最后一份《施政报告》,近日先后与各建制党派会面,在“告别㓥房”主旋律下,不同政党均就增加土地、房屋供应出谋献策。其中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麦美娟提出私人条例草案,修订《保护海港条例》,赋权政府于维港核心范围以外海域填海,但据闻林郑月娥当场落闸,表明“一定唔会畀consent(书面同意)”,亦无意由政府“接管”草案。

麦美娟倡设“中央海港范围” 公共用途可填海

麦美娟8月中举行记者会,表示将提出私人条例草案修订《保护海港条例》,将限制维港填海的范围,由1999年修订过的范围,缩窄至1997年条例通过时的范围,设立“中央海港范围”,并赋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为“公共用途”填海。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早前与林郑会面提交建议,据闻麦美娟提出其私人草案构思时,遭林郑斩钉截铁拒绝,明言“一定唔会畀consent”,政府“不会填海”,亦不会由政府接手草案自行提出。

根据《基本法》第74条,立法会议员提出法律草案,凡涉及公共开支或政府政策者,在提出前必须得到行政长官的书面同意。由于修订《保护海港条例》属于政府政策,必须特首书面同意才能提出。

麦美娟曾提规管㓥房水费草案 林郑批准

事实上,麦美娟半年前曾提出另一私人条例草案,获林郑开绿灯,当时麦美娟提出《2021年水务设施(水务设施规例)(修订)条例草案》,禁止任何人以高于水务署收费出售供水予他人,以防㓥房业主滥收水费。草案今年1月初获林郑月娥书面批准,5月三读通过,麦美娟在立法会上点名多谢林郑。

有工联会中人表示,林郑对修订《保护海港条例》态度强硬,不认同在维港以外水域填海,因香港尚有其他土地可用,因此对有报道指政府有意修例感到莫名其妙。另一工记成员形容,林郑过去一年已“故态复萌”,“觉得自己𠮶套最掂”,对她能解决房屋问题已没太大期望。

林郑对压缩城规会程序有保留

林郑上周日(22日)出席施政报告公众咨询会时表示,政府会多管齐下觅地,压缩规划、收地、建屋的程序,但据闻林郑近日与建制派会面时,对修改《城市规划条例》有保留,但认为可检视《环境影响评估条例》,在环评上寻找缩短时间的方法。

有政界中人提到,压缩城规会程序的建议,是由财政司司长陈茂波7月首先提出,他接受传媒访问时指政府正研究减少部份法定程序,包括修改《城市规划条例》,提升效率,但林郑似乎不太倾向此方法,可见两位下任特首热门人选,对加快觅地建屋各有取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