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改选|谭允芝:勿步大律师公会“政治化”后尘 断内地联系

撰文: 周礼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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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师会本月底改选理事会,重新选出其中5名理事,标榜为“开明派”的泛民阵营若全取5席,有机会取得理事会控制权;标榜为“专业派”的建制阵营则担心一旦“变天”, 或被政府收回律师会的自我监管权。
香港大律师公会前主席、资深大律师谭允芝今日(1日)在一个法律界论坛提到,公会自2018年经历一场“政治化的选举”后,与内地已没有联系,形容十分可惜,指情况令大律师无奈下要“单打独斗”,希望律师会不会步此后尘。

谭允芝认为本港对双语仲裁员的需求很高,而且香港的大律师对比外国的大律师,在处理案件时更加没有时差。(资料图片/江智骞摄)

谭允芝今早出席“香港律师专业的危与机”论坛时表示,本港事务律师在内地金融发展、资产管理、仲裁工作都有不少工作机会,自己过去数年参与仲裁工作,发现市场对双语仲裁员的需求很高,而且香港的大律师对比外国的大律师,处理案件时没有时差问题。

她之后指,大律师公会曾与内地关系不错,只是自2018年“政治化的选举”起,已与内地没有联系,形容十分可惜,令大律师无奈要单打独斗,希望律师会不会步此后尘。

2018年底,有“人权大状”之称的资深大律师戴启思,不满公会在多个法律议题未“及时发声”,“出山”竞逐大律师公会主席,撃败争取连任的原主席林定国,自此北京与大律师公会“断交”,过去3年未曾访京,与北京大学合办的课程亦停办。

谭允芝:法官被恐吓 公会应每次发声反对

谭允芝表示,司法独立是法治的重要元素,而且有法援制度,提到法援即使被建制派所针对,香港亦应引以为傲。她又指,法治亦包括社会秩序,而这方面似乎被遗忘了,强调这点相当重要。

她之后提到,本港法庭近日就首宗港版国安法作出判决,但被外媒所攻击。她认为国安法法官比这些人更懂得本地法律,亦没有给公众见到他们有何政治主张,强调当判词辞有理据时,仍被作无理指控时,作为业界应该大力反对,将立场讲清楚。

她指,近期只要有人因反修例被判有罪,相关法官就会被恐吓,认为业界的声音应更加强烈,例如早前三名国安法法官被恐吓后,公会以最近已作类似评价为由不再批评,她则认为应该每次都发声,而且公会就不同事宜发声的比例,一定程度反映了公会的取态,认为公会应作一定平衡。

黄嘉纯认为律师会有一定自主性,如决定是否举行纪录聆讯,但亦有其他部分参与,强调亦非“闩埋门打仔”(资料图片/李泽彤摄)

前会长黄嘉纯:本港自主规管被海外同业视作高人一等

香港律师会前会长黄嘉纯在论坛上指,律师会已经用目前的模式运作了100多年,维护公众利益、业界利益,并就法治上帮社会把持重要价值。他解释,如果有律师违规,是否定罪有独立的委员会处理,并由三人组成委员会,当中两人是资深律师及一名法律界以外人士,委员会由首席法官委任成立。他认为律师会有一定自主性,如决定是否举行纪录聆讯,但亦有其他部分参与,强调亦非“闩埋门打仔”。

他表示,自己曾与不同地区的业界领导交流,他们一向看香港都认为高人一等,正是因为香港有自我规管的律师会及大律师公会。他强调,这些团体维护公众利益,团体被信赖可担此重任,一旦失去难以复返,而英国的律师会正因为设立了官方监管机构,被降格至类似工会的角色,而澳大利亚及加拿大一些省份已然如此。

王桂埙相信如果由政府派人规管律师,一定不及律师会本身的相关经验。(资料图片)

王桂埙忧外人管律师

律师会前会长王桂埙发言指,如果由政府派人规管律师,一定不及律师会本身的相关经验,“如果交俾这些人管我们,都几可悲。”孖士打律师行首席合伙人董光显指,他认同律师会及大律师公会的负责人不应有强烈政治意识,认为律师会141年来仍可完善地处理业内问题非常可贵,而律师会对行内的了解比其他人更清楚,应要令大众见到他们有诚信,认同要有适当改进,随情况改善自我监管的能力。

本身是资深大律师的谭允芝亦认为,行业自律令业界有自律性、自发遵守规则,而大律师公会的模式与香港律师会类近,由纪律委员会负责,惟近年政治两极化,公会内亦有这情况,认为公会需要小心,纪律审裁委员会最好不是由与政党有政治联系的人担任主席,虽不一定有偏颇,但亦不应令人有此印象,因为若要令自我监管能力有公信力,就不应有涉及政治的人物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