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瀚获任命终审法院常任法官 曾审理龚如心遗产案

撰文: 罗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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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按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并征得立法会同意,任命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林文瀚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明日(30日)起生效。

林文瀚在2021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上诉庭法官。他曾审理多宗案件,包括外佣居港权司法覆核、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遗产案等。(律政司网页图片)

林文瀚在2001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2003年获委任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其后在2021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上诉庭法官。他曾审理多宗案件,包括外佣居港权司法覆核、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遗产案等。

林文瀚在审理《禁蒙面法》司法覆核上诉时,裁定立法部份违宪,法例不应适用于获警方批准的合法集会,其后政府上诉至终院,推翻上诉庭裁决。

政务司司长李家超在立法会上曾指,林文瀚有丰富法律经验,在处理公法及宪法案件方面堪称专家。(资料图片/郑子峰摄) 

立会月初通过委任林文瀚为终院常任法官议案

立法会本月初审议委任法官林文瀚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的议案,在大比数支持下通过。政务司司长李家超在会上表示,林文瀚有丰富法律经验,在处理公法及宪法案件方面堪称专家,又指对方撰写的判词理据清晰透彻,认为林文瀚有助终审法院继续在维护法治方面担当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