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 司法部敲定7.31移师港举行 考评局负责考务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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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司法部今天(24日)发公告,结合目前广东省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批准在香港设考场。律政司欢迎司法部的公告,早前指已报名参加大湾区考试的法律执业者,应尽早于下月2日至下月11日日期间登录司法部网站,选择考试地点及缴交相关考试费用,指考生应采取防疫措施,注意个人卫生,同时亦强烈鼓励考生在应考前接种新冠疫苗。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早前指出,本港有逾650名法律执业者报考首届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欧嘉乐摄)

郑若骅指上周已签署备忘录

司法部宣布大湾区考试将于7月31日举行,并在深圳及珠海以外增设香港考场,律师司发稿指,司法部与律政司于本月18日就大湾区考试香港考区的有关工作签署备忘录,由律政司协调香港考试及评核局负责考务工作。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表示,感谢司法部一直以来大力落实大湾区考试,这次因应疫情增设香港考场,为香港考生带来莫大便利,称律政司会积极做好香港考区的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以期考试顺利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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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今天引述消息指,主办方拟于本港设试场,让已报名的律师或大律师在港应考,据悉稍后将会公布具体安排。律师岑君毅认为考评局举办公开考试经验丰富,“连DSE可以举办到,几千个律师嘅考试一定无问题。”香港政策研究所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律师陈泽铭指考试原定于深圳和珠海举行,若最终在本港设考点,本港律师毋须跨境考试,安排绝对值得欢迎,他又指考试内容繁多,希望主办方能尽早公布安排,让应考人士可尽早温习。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指,执业试有七百名法律界人士报名,反映考试受欢迎,认为不少法律界人士也不希望无了期延后考试,只要内地当局批准和接受在港设考场,也是可取的做法。

司法部宣布大湾区考试将于7月31日举行,并在深圳及珠海以外增设香港考场,律师司发稿指,司法部与律政司于本月十八日就大湾区考试香港考区的有关工作签署备忘录,由律政司协调香港考试及评核局负责考务工作。(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