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员派蜡烛遭民政署发信警告 徐英伟:议员工作需遵从条例要求

撰文: 罗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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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区议员早前派发蜡烛予市民悼念六四,事后接获民政事务总署信件,指活动与区议会工作无关,影响地区和谐,甚至可能触犯法例,鼓励及协助众人参与未经批准的公众集会。
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今(9日)出席立法会大会后,被追问局方会否有跟进行动,徐英伟称,信中已清楚列明区议员的工作和使用的金钱,都需跟从相关条例要求,若事件有需要跟进的话,将依法处理。

▼多名区议员因派发蜡烛收民政署警告信▼

特首林郑月娥昨(8日)回应事件时表示,现届区议会对民政事务总署带来考验,又指不少区议员的行为“前所未见”。林郑强调,民政事务总署属区议员薪津的管制人员,如公帑使用不当,即不按《区议会条例》使用,“民政事务总署署长揹好重飞”,故需作适当回应。

民政署在本月3日曾发新闻稿,指接获投诉有区议员进行一些与区议会工作无关的活动,又称有关活动影响地区和谐,或触犯香港法例,涉违反“区议员及区议会辖下委员会成员操守指引”。民政署强调,如区议员申领的开支不符《酬津指引》,将不获发还,亦可能因违反其他法例而负上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