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32|警方引公安条例封维园 一览封锁范围 包括六个足球场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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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六四32周年,警方禁止支联会于维园足球场举行六四集会。警方下午2时引用《公安条例》第17(4)条例,封闭相关地点及通往该地方的通道,禁止公众人士进入。根据警方发布的地图,警方封锁维园一至六号足球场、篮球场、中央草坪,并封锁来往足球场与中央草坪的通道,另外亦封锁七个由高士威道进入维园通道,及来往中央图书馆与高士威道的天桥。

警方引用《公安条例》17(4)条作出维园封锁措施,包括六个足球场、篮球场、中央草坪与足球场的通道。(警方图片)

称可用适当武力驱逐强行入维园者

港岛总区总部高级警司(行动)廖珈奇解释警方行动,指有人漠视警方反对,继续宣传、煽动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警方相信有人不理会警方反对,前往原定集会地点,警方为了保护他人权利自由、安全等因素,警有责任以积极措施,阻止他人作违法行为,故引用《公安条例》17(4)条作出封锁措施,包括六个足球场、篮球场、中央草坪与足球场的通道。警方指,若有人强入进行封锁范围,警员可用适当武力和方法有关人士移除出有关范围,强行进入者最高可处第3级罚款及判监12个月。封闭令由下午2时生效。

廖指,明白封锁维园对一般市民大众有影响,但衡量过公共安全和秩序等因素,封锁维围做法是最有效的方法,强调警方在如情况可行尽早解封维园,如情况恶劣则可能将封锁范围扩大,他又指,网上仍有宣传称要到维园集会,强调警方封锁维园的目的,是防止违法情况发生,并强调是要将出现违法行为的可能性减至最低。

根据警方发布的地图,警方封锁维园一至六号足球场、篮球场、中央草坪,并封锁来往足球场与中央草坪的通道,另外亦封锁七个由高士威道进入维园通道,及来往中央图书馆与高士威道的天桥。

警方亦在社交网站发文,警告公众切勿以身试法,试图参与、宣传或公布任何未经批准集结及受禁的群组聚集,又指根据《公安条例》,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5年;宣传或公布未经批准集结最高可判处监禁12个月。参与受禁的群组聚集亦会干犯《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即“限聚令”)的相关罪行。警方现正密切留意现场情况,如有需要会即时介入,果断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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