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集结|法官胡雅文遭恐吓 律师会强烈谴责:对法治造成威胁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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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0.1国庆日非法集结案上周五(28日)判刑,法官胡雅文判全案10被告中8人判囚,李卓人、梁国雄、陈皓桓等人囚18个月,单仲偕及蔡耀昌则准缓刑2年,胡官办公室事后接获至少三通可疑电话,内容包括侮辱及威吓言论。港澳办和中联办昨发稿,强烈谴责恐吓事件,港澳办更指恐吓行为违《国安法》。
律师会今天(31日)发声明,强烈谴责对法官的恐吓或企图恐吓的行为,敦促各方尊重法治和法官维护法治的宪制角色。
律师会指出,根据《基本法》第八十五条,香港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强调法官的宪制责任是依法判案,根据《基本法》第八十四条,法官应依照法律审判案件。所有法官所作的司法誓言,要求他们奉公守法,以无惧、无偏之精神,维护法制。
律师会深信法官将会履行司法誓言,并无惧、无偏地维护法制,又指恐吓法官不单是严重的刑事罪行,更对法治和司法独立造成威胁,任何意图在法官裁决过程中施加压力和影响的行为,都必须立即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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