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国健称外佣雇主可“以薪买假” 遭黄定光斥“工会不熟例”
立法会《2021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今早(21日)开会,讨论政府建议分阶段将劳工法定假期由12日增至17日,其中工联会及劳联在会上提出修正案,希望政府提早实行增加劳工假安排。
会议期间发生一段小插曲,工联会黄国健发言时称,外佣雇主可以“以薪买假”,随即遭委员会主席、民建联黄定光斥做法是“违规违法”,指法定有薪假期是不能“以薪买假”,斥对方“你哋作为工会应该对有关条例好熟悉,明唔明?”
工联会黄国健发言时称,目前不少家庭都有“补薪”予外佣留在家中工作,而不少外佣都愿意做,又称有能力聘请外佣的家庭,“一年俾多千零蚊唔系太大问题。”
黄定光随即澄清,增加劳工法定假期安排令外佣也可受惠,法定有薪假日是不能以薪代假,“你千祈唔好误导市民”,但黄国健指“以薪代假是行之有效,外佣亦是自愿赚假期钱”,双方一度叠声,黄定光斥对方“你系违规违法,呢度系立法会,非法嘅事唔能够系度倾。”黄国健则称黄定光有立场(因民建联支持政府方案),并试图更正自己说法,指“好多外佣揾多啲外快,故自己会去做替工,亦会介绍姊妹在假日出任替工”,又指在疫情下,不少外佣都在假日留家,但并非在工作,只是家中有长者故顺便照顾一下。
黄定光再反驳黄国健指,即使在疫情非常时期,让外佣在假日留在家中,亦不应工作,强调自己有责任向公众说明法定有薪假期是不能以薪代假,反斥对方“你哋作为工会应该对有关条例好熟悉,明唔明?”
劳工处:不能以薪代假 替工违反《入境条例》
劳工处助理处长梁乐文指,《雇佣条例》清楚列明,即使员工同意亦不能以薪代假,若雇主需雇员在法定假日工作,则须与雇员协商补假。至于替工安排,梁乐文表示外佣到港工作时,需按《入境条例》签署声明,列明工作地点及雇主,故替工是违反《入境条例》。
黄定光最后再说,希望黄国健“唔好误导啲雇员,唔系攞钱就搞掂,累死啲雇员。”事件及后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