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结黎智英财产 林郑指违法必究:更巩固香港金融中心地位
撰文: 周礼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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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早前以国安法条文,批准冻结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财产。特首林郑月娥今日(18日)回应事件时,强调港府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依法办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林郑又指,留意到有西方媒体藉事件攻撃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强调认为地位不受影响,更希望借此表明无人可以利用香港金融体系危害国家安全,巩固香港的国金中心地位。
有记者问及,保安局早前冻结黎智英部分财产,问林郑月娥有何评价,以及认为会否影响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林郑回应指,黎智英财产的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她不便多言。不过,她强调港府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依法办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她表示,既然国安法第43条赋予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可以冻结有合理理由怀疑涉及危害国安罪行财产,保安局局长有合理怀疑有关,就能按法律采取适当行动。她强调,港府在维护国家安全的行动非常认真、严谨,因为问题涉及国家安全、牵涉14亿人民安全,所以执法机构一定会依法办事。
林郑表示,留意到有西方媒体藉事件攻撃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强调事件不单不会影响或削弱此地位,更希望能巩固到香港的国金中心地位,因为事件表明,无人可以利用香港的金融体系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或政治性的行为,危害国家安全或香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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