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32|参加六四集会违法? 林郑月娥:叫我评论“强人所难”

撰文: 周礼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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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是六四事年32周年,亦是《港区国安法》后首次“六四”,社会关注支联会申请当日在维园举行集会,会否被禁止。
特首林郑月娥今早(18日)被记者问及会否有清晰交代时,形容传媒每次叫她评论相关假设性提问,都是“强人所难”,因为要视乎每次事件法律、证据,而法律诠释更要交由法庭处理。

指现时仍有限聚令

《众新闻》记者指,政府始终未有清晰回应在国安法通过后,参与六四参会或者叫“结束一党专政”的口号,会否违反国安法、或者会否干犯非法集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等罪行。

林郑回应时表示,任何的公众集会都有一套制度决定是否合法、有否经过批准。她指自己不可在此指回应假设的情境“得抑或唔得”,尤其是现时在公共卫生方面仍有限聚令。

她称,传媒每次叫她按法律评论是否合法、是否容许都是“强人所难”,因为要视乎当事人在情境之下有何意图、法律如何写、有何证据才能决定,而法律诠释更要交由本港法庭处理。

她指自己不可在此指回应假设的情境“得抑或唔得”,尤其是现时在公共卫生方面仍有限聚令。(卢翊铭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