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宣誓修例立法会三读通过 曾国卫:区议员不宣誓即失资格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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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今日(12日)继续召开会议,恢复二读《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处理区议员等公职人员宣誓的议题,傍晚以40票赞成、1票反对以及0票弃选三读通过。在修例前夕,已有多名民主派区议员辞任。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二读发言时表示条例草案将于5月21日刊宪生效,去年七月参加立法会选举被取消参选资格的郑达鸿、袁嘉蔚、岑敖晖及梁晃维将被褫夺议员资格。他又指民政局正研究落实区议员宣誓安排,包括宣誓方式、日期,由民政事务局局长监誓,区议员未能依法宣誓,将即时失去资格。

政府提出多项修正案,包括订明有关议员在暂停职能和职务期间不得享受任何相应待遇,包括酬金、津贴及各类开支偿还款额等,有关修正案举手通过。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离开时被问到会否举行补选,以及会否以条例通过当天划线追讨违誓者的薪津,他未有作任何回应。

条例草案约晚上约6时表决,以40票赞成、1票反对以及0票弃选三读通过。郑松泰投反对票,医学界陈沛然不在席。

李慧琼:杜绝部分极端人士“宣誓当食生菜”

民建联主席李慧琼指,宣誓条例为公职人员资格“层层把关”,杜绝部分极端人士“宣誓当食生菜”,防止他们再暪天过海进入特区架构,认为法例可做到正本清源。

对于有指要求区议员僭建和打压异己,李慧琼称不能认同有关讲法,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是基本要求,也是不容争议的政治伦理,她批评区议会近年沦为本港乱源之一,有人不断透过议会平台挑动矛盾,散播仇恨,包括有区议员在会议上唱港独歌曲,有区会主席扬言重新制宪,又指有议员在街站派口罩时,要求市民先讲仇警口号,才能领取口罩。李慧琼又提到,在《国安法》实施后,有区议员仍动用人力物力搞35+初选,更有人筹备公民议政平台挑战《国安法》。

梁美芬:曾钰成宽松处理宣誓做法“害咗香港”

经民联梁美芬指出,早在2008年,黄毓民等议员的宣誓及行为已偏离誓言,只是当时立法会主席曾钰成宽松处理,形容曾钰成的做法“害咗香港”,“佢哋过到骨,可惜纵容佢哋变咗害咗佢哋,亦害咗香港”。梁美芬又指,港独、自决等意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她称在2016年,带有港独意识的电影《十年》“通街免费播放”,“五岁小童都可以周街睇”,惟康文署拒理会。

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认为,由行政长官指定人士监誓,贯彻行政主导原则,又指宣誓条例向社会发出清晰讯息,宣誓者须表里合一,不能作出违法违宪行为。

民建联区议会(一)议员刘国勋指,在宣誓条例通过前夕,不断有区议员辞职跳船,称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做了很多违反《国安法》等违法行为,担心条例通过后会被律政司追究。刘国勋提到,他在法案委员会已多次问到,若区议员辞职后是否不会被追究违宪行为和追薪,惟因法例只针对公职人员,故或未能处理区议员辞职前的违誓行为,对于表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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