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奥︱林大辉:政府买转播权用得其所 港台无份播因“锡住港台”

撰文: 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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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入东京奥运电视转播权,交由本地5间持牌电视台播放。香港体育学院主席林大辉认为,政府动用公帑购买东京奥运电视转播权是用得其所,建议日后视乎今次转播情况,决定应否转为恒常做法。
对于港台不获东奥转播权,身兼港台顾问委员会主席的林大辉形容,政府没有交给港台播放东奥是“锡住港台”,因港台转播奥运的设备和经验不及其他电视台,亦不能收取广告费,转播奥运的制作费变成“硬支出”,加重港台财政负担,并不化算。

不认为政府“贴钱”

林大辉在港台节目上指,特首林郑月娥称今次购买转播权的费用,较过往香港私营电视台的购买费用低,最近两届奥运会,本港电视台花上1.2亿元及1.6亿元购买转播权,假设政府今次用上1亿元购买,每名市民只需大概15元便可观看奥运。

被问到今次会否“开先例”,令私营电视台不会竞逐转播权,依赖政府购买,林大辉称,今次是政府特事特办,不认为是政府“贴钱”,而由政府出资购买转播权,各电视台的广告费会摊薄,相信私营电视台日后会按经济情况及商业考虑等,决定会否购买转播权。

他认为,日后政府可考虑将今次做法恒常化,不过仍要视乎今次各电视台转播情况,例如会否出现良性竞争、会否“hea做”等再作检讨。

▼东京奥运7月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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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辉:港台播放奥运不化算

林大辉形容,政府没有将东奥交给港台转播是“锡住港台”,因距离东奥只有70多日,时间仓卒,港台转播奥运的设备和经验不及其他电视台,加上港台没有广告收入,制作费将变成“硬支出”,并不化算。

他认为,私营电视台的涵盖层面大,不需要公营电视台再转播,建议港台可从另一角度切入,制作有关运动员生活的软性节目。

学者建议交由港台播放

理大专业及持续教育学院社会科学、人文及设计学部讲师李峻嵘指,过去两届奥运,私营电视台均损手离场,认为目前私营电视台无法满足公众需求,由政府插手的情况合理。他建议,若日后由政府出资购买转播权,可交由港台播放,因港台作公营机构,不需要顾及利润,亦可由港台播放其他有香港运动员出赛的国际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