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博义称和平示威受阻或招致暴力 前副刑事检控专员批言论不当

撰文: 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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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早前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和平示威是疏导民怨的重要渠道,若市民无法透过和平示威宣泄民怨,最终或会转向使用暴力。
有传媒今(7日)报道,律政司前副刑事检控专员、资深大律师李绍强,上周五(4月30日)致函夏博义,指有关言论令市民误解有强烈情绪是施以暴力的正当抗辩,批评大律师公会近届一些有影响力的成员在沉迷于政治意识形态的困局,削弱公会的独立性。
夏博义回复《香港01》查询时指,日前收到李绍强的信件,他已私下回复对方。

李绍强指和平手段亦能造成损害 倡公会把政治思想撇除法律之外

李绍强在信中批评,夏博义的言论是暗示“和平示威不应被法律干预”的错误想法。李认为,即使是和平的手段亦能造成损害,例如骗徒能以和平的方式骗取他人积蓄、和平地在珠宝店偷窃、和平地以“警暴”来诱发仇恨,及和平地宣扬不断以违法行为挑战法治能维护法治等。

李绍强强调,维持真正的文明和社会进步的是责任、批判理性、互相尊重等,而非暴力,认为有关行为理应由法庭定夺是否犯罪,不应只以行为是否和平来判断。

他续指,有很多人希望大律师公会能透过谴责非法暴力行为来明确捍卫法治,但公会的做法令人失望。他呼吁公会把政治思想撇除在法律之外,负责任及明智地看待宪政分界,尊重内地与香港不同的发展方式。

修例风波期间曾致函戴启思 称公会应避免就政治议题发表意见

李绍强在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亦曾致函时任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质疑公会作为非政治专业团体,却就社会上具争议性事件发表意见,会影响公众对法律专业的信心,从而破坏法治。李绍强当时指,大律师公会必须基于可靠的事实行事,只应发表一般的法律评论,并需持平,亦应避免就政治议题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