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去信邓炳强促澄清假新闻定义 警方回复假新闻危害公众利益
撰文: 周皓宜
出版:更新:
警务处处长邓炳强早前表示,警方会全面调查尝试用假新闻危害香港安全的人,一有证据会作出拘捕及检控。香港外国记者会(FCC)前日(22日)去信邓炳强,要求厘清“假新闻”的定义及交代作出相关调查和起诉的法律依据。
警方今(24日)回复指,警方作为执法机构,有责任维护法例和秩序,如出现违法行为,警方会采取果断行动,调查和搜集证据,并强调警方一直尊重言论和新闻自由。警方称,“假新闻”及偏颇的新闻报道危害公众利益,会研究可行措施保障公众利益。
FCC在信中提出三大疑问,包括如何定义“假新闻”;甚么形式的报道会构成“假新闻”,有关调查及检控基于甚么法律基础,以及如何保证调查“假新闻”的同时,可兼容政府保障新闻自由的承诺。
FCC指出,“假新闻”一词空泛及主观,亦经常被各地公众人物用来攻击不利他们的报道,即使报道所指是正确的事实。FCC称,“假新闻”法例在一些国家被用作打压新闻及言论自由,由于“假新闻”的定义不清晰,很多传媒已停止使用“假新闻”一词。
FCC称,他们深明错误资讯与阴谋论带来的危险,因此邀请警务处处长或警队代表到访该会发言,让成员表达关注。
警方回信无提假新闻定义
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郭嘉铨回信指,警方欢迎任何能协助他们维护法治的法例。他称,警方同样明白错误资讯与阴谋论带来的祸害,自2019年起,除一连串冲击法治的暴力示威活动外,“假新闻”及偏颇的新闻报道亦同样危害公众利益。他指,警方竭力探讨可行措施,将公众利益放在首位。
傅景华忧规管“假新闻”损言论自由:会混淆不实和官方不同意讯息政策分析︱立法禁假新闻早有先例 大马惹政治争议后闪电废法工联会调查:94%受访者同意打击假新闻 促立法规管网上虚假信息两会2020︳港区人大倡立《反假新闻法》 打击网上造谣管私人通讯民建联调查:七成人认为假讯息激发青年犯法 促立法打击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