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柱铭吴霭仪获缓刑 建制各有解读 刘兆佳:不能有政治侥幸心态
2019年8月18日“流水式集会”以及8月31日游行案件今日(16日)宣判,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在两案均合共判囚14个月,社民连梁国雄判囚18个月,何秀兰和区诺轩分别判囚8及10个月。不过,公众焦点大多落在首次被定罪的李柱铭、吴霭仪、杨森、何俊仁等泛民元老身上,各人虽判监但获缓刑,免于牢狱之灾。
消息一出引起政界热议,有传统建制派原以为李柱铭、何俊仁“走唔甩”,称判刑比想像中轻,亦有建制律师认为案中各人参与程度不同,法官只是按证据判案。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认为,判刑对于几名法律界知名人士来说,已是不小的惩罚,并传递一种讯息,以往老泛民的“政治侥幸心理”并不管用。
刘兆佳:对法律界知名人士来说 判刑已是污点
刘兆佳接受查询时表示,目前社会仍然高度政治化,社会对判刑不同看法实属理所当然。今次几名民主派元老获缓刑,刘兆佳指,对于法律界知名人士来说,已经有惩罚的作用,特别是李柱铭在法律界地位高(资深大律师名册排第一位),今次判刑无疑是污点。
他又指,今次判决向社会带出讯息,显示就算在社会有地位、有名望的人士,亦不能有政治侥幸的心理,不要以为法律界人士就是权威,而政府不会控告他们。刘兆佳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要以为有西方撑腰就“刑不上”,这讯息对年轻人亦有警醒作用。
各被告到庭的情况。(详看下图)
政法委曾斥“祸港四人帮” 个别建制对判决感意外
建制派亦有不同意见,有传统建制派表示,李柱铭多年来经常到外国“唱衰香港”,被官媒冠以“汉奸”之名,又提到中央政法委在2019年曾刊登一篇名为《“祸港四人帮”十四宗罪》的文章,将黎智英、李柱铭、陈方安生和何俊仁形容为修例风波暴力冲突的罪魁祸首。虽然李柱铭及何俊仁已入罪,但最终获缓刑,该人士直言“有少少意外”。
不过,亦有具律师背景的建制中人说,法官判案考虑不同因素,包括被告案中角色、动机以至品格、求情理由,今次判案正好反映出香港的司法独立,不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