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联会称政府新旧制外判员工同工不同酬 倡提供薪金津贴

撰文: 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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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年初公布有关改善政府外判员工待遇的检讨报告,当中显示非技术雇员的承诺时薪中位数从36.7元增至45.5元。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陆颂雄指,不少公屋保安及清洁工友的实际情况与报告有落差,出现同工不同酬的情况,例如天晴邨一批以旧合约条款聘用的清洁工友工资,与邻近屋邨以新合约聘用的工友月薪少约3千元,只有约1万元。
陆颂雄建议,政府为薪金低于新制薪金中位数的旧制雇员提供薪金补贴,并减少价格因素在新招标合约的所占比重。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陆颂雄(左)指,不少公屋保安及清洁工友的实际情况与报告有落差,出现同工不同酬的情况。(工联会提供)

陆颂雄指,从天晴邨例子可见,新合约条款聘用的工友实质薪金有所上升,但房屋署仍有过半以旧合约聘请的外判员工,该批员工感到被剥削及不公平对待,或会减低工作动机及意欲。

陆颂雄及工会建议,劳福局应进一步检视以旧合约条款招标雇员的薪金水平,若薪金水平低于新制外判合约同类工种的薪金中位平均数,应由政府直接由工友提供薪金补贴。他们又建议,将新招标合约的技术因素及价格因素评分比重,改为“七三比”,即技术因素增至七成,价格因素降至三成,以改善员工待遇。

他们促请政府要求服务承办商订定工人工资不低于行业的最新工资中位数;非技术外判雇员入职后享有14天年假及17天公众假期,以及规定服务承办商于合约结束时,除非与员工另签新约,否则等同自动结束雇佣关系并需支付员工遣散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