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大削交通意外伤亡援助金 防范“车手奖”及医生纸造假
立法会于1978年通过决议成立“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以不设资产审查、不问过失为原则为申请人提供补偿,但过去五年内基金支出升幅大,上升了2亿元。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今日(9日)检讨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劳工及福利局与社会福利署提出三项主要建议,包括:合并“受伤补助”和“临时生活补助”,最高援助金额从165,000元减少至19,800元;收紧申请条件,回复最低七天病假纸规定,最多60天病假;及限制“体恤补助”两年内重复申领。政府表示,修改援助条件旨在确保计划可持续支援交通事故受害人,同时防止资源滥用。
降低申领金额及申领时长
署理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何启明表示,“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在40年前成立,“1979年交通意外风险没有现在高”,若维持目前申请规则,基金将在2032年至33年度耗尽,因此需要改变策略。此外, 该计划下诈骗个案盛行,去年全年拘捕超过300名涉交通意外诈骗人士,涉及4万元补助金额,常见手法为制造假车祸及制造假医生纸。
社会福利署为防范资源滥用,提出几点建议,首先是合并“受伤补助”和“临时生活补助”为“体恤补助”,过去每日援助金额530元,最高可申领180天,更改后合资格申请人平均每日可获发330元,最多申领60天。
其次,将回复最低七天病假的规定,即申请人须获注册医生证明其伤势须留院治疗不少于七天或获发不少于七天的病假证明。以及,建议“体恤辅助”两年内只可申领一次。因2021至2024年度内,超过2000名申请人在两年内重复申请援助,涉及超过5000宗个案,占三年获批个案总署19%。
周小松质疑降低金额程度“太辣”
劳工界议员周小松质疑从530元一天调整至330元一天的补助措施“太辣”,举例就业培训局资助失业的读书学生也是300元左右一天,而的士司机若出交通意外,又需要供养一家人,会“手停口停”,询问是否考虑就受助人不同情况提供不同的补助金额。
何启明回应指,雇佣关系的就会有带薪病假和工商赔偿。社会福利署助理署长马秀贞则指,若申请人不符合“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仍有不同项目的援助可以帮助有需要人士,例如社署下就有四项基金可供申请,包括邓肇坚慈善基金、群芳慈善基金会等。
易志明吁政府成立医疗评估机构
自由党航运交通界议员易志明关注滥用问题,指“两项援助可拿半年,平均每月两万七千,好过上班”。他更指,滥用行为有“车手奖”的别称,即几人串谋制造一宗交通事故,分摊计划补助,此外还有难以判断申请人身体状况真实性问题。易志明询问,是否可设立中央医疗医疗评估机构验伤,避免滥用病假。并质疑为何容许在事发长达六个月内都能提出申请。
当局方有明确回应是否会成立政府的评估机构,但何启明表示,目前只接受注册中西医医生诊断,并会持续监察常去不同医院的申请人。马秀贞则指,六个月的期限是体谅申请人事出有因不能即时申请。
田北辰不满刑罚低
何启明认同补助诱因过大,“滑板车炒栏杆报警都定为交通意外”,滋生滥用和造假行为。新思维狄志远则表示“不明白减低诱因可减少诈骗的逻辑”,他质疑当局“靠同工触觉”发现问题而不是靠制度,问政府是否每单申请都能打电话向医生确认。何启明回应指“没有诱因就不会那么复杂,值得信任的大机构未必会逐个打电话问。”
实政圆桌田北辰对执法力度提出质疑,指去年12月造假案拘捕40人,最高刑罚只有两三个月监禁,而欺诈罪最高刑罚是判囚14年,“命中率低到晕”。
事务委员会成员均支持该项建议在今年7月提交财委会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