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经讲.国际调解院|香港再多一个“国际中心” 今次有乜唔同?
《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公约》)签署仪式今日在香港举行。香港早在国际调解院筹备阶段已被选定为其总部所在地。随着国际调解院落户,香港一连串的“国际中心”地位中又多了一个名牌,但这个新身份与香港社会对“国际”的传统认知显然有所不同。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便被问及调解院目前缺乏欧美国家参与“是否不理想”。
事实上,中央谈及国际调解院成立目的时,必定强调全球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其时代背景世界格局正在脱离西方主导,“全球南方”日益成为国际秩序变革的关键力量。国际调解院以提供公正合理的国际争端解决平台为使命,体现了这一变化。由此观之,“国际调解中心”标志着香港成为“世界变局枢纽”,在一个新的纬度上诠释香港的“国际性”。
全球首个政府间调解争端组织
国际调解院是全球首个通过调解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法律组织,近60个国家和20个国际组织的代表将出席今天在湾仔君悦酒店举行的国际调解院公约签署仪式,中国作为牵头人,外交部长王毅亲自来港出席仪式,突显对其重视。
行政长官李家超日前表示,“国际调解院落户香港带来多方重大利益”。他指出,在“以和为贵”的原则下,调解院比诉讼、仲裁更具经济成本效益;能有效以国际法为基础维护国际秩序;将进一步完善香港法治体系,推动香港调解文化的普及。
然而,相比起香港长期以来引以为傲的“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中心”等一系列以经济和商业为核心的标签,“国际调解中心”的出现,对不少人来说似乎仍只是“雾里看花”。
中央为何选择在香港设立总部?
中央政府在2023年2月牵头于香港成立了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同年底提交在香港设立国际调解院总部的意向书,并选定旧湾仔警署改建为调解院总部。行政长官李家超昨日在立法会表示,中央赋予了香港重要国际地位。
香港成为国际调解院不二之选,原因不难理解。香港作为中国唯一实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与国际规则无缝衔接,在处理跨境争端时,能有效调和内地成文法与国际法的差异。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在世界仲裁机构排名中位居前列,在《2021年国际仲裁调查》中被评为全球第三最受欢迎的仲裁机构,在亚太地区排名第一。
除此以外,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立法会议员李浩然接受《香港01》访问时提到,香港还拥有一个独有的历史背景:“一国两制”本身就是一次极其成功的“调解”范例,“香港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通过和平谈判协商手段成功解决领土主权争端的典范”。
李浩然指出:“要解决国际争端,国与国之间要互相愿意达成协议才有效用,调解是很好的方法,而不是谁输谁赢。”
港区人大代表、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主任陈晓峰则表示,国际调解院能够为现有的国际公约查漏补缺,例如由十五个国家发起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并未确立争议解决方案,国际调解院的加入就“好像开了超级引擎”,可以帮忙推进落实。
缺少西方国家会否影响权威性?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近日多次在不同场合解释成立国际调解院的意义。周三接受本地多家电子传媒采访时,他被问及国际调解院缺少欧美国家参与是否不理想。他就此回应道,在谈判完成的阶段,参与国人口已达全球约四分一,“我不认为是一个太少的数目”,而且没有签约的国家亦可用调解院服务。
欧美主要国家目前未积极加入调解院,是否会影响调解院的权威性?在国际事务中,欧美国家拥有相当话语权是毋庸置疑的,但这个疑问同时也反映了长期以来对欧美主导的国际体系的惯性思维,而国际调解院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恰恰是要打破此类固有的、以西方为中心的思维定势,减少对西方主导仲裁机构的过度依赖,构建更为多元和平衡的国际争端解决格局。
陈晓峰指出:“这是一个服务全世界的机构,是一个中立、不偏不倚、不受个别霸权国家牵制的机构。”他坚信,“以和为贵、以合作为原则的国家都会支持这件事。”李浩然则从代表性的角度指出,无论从人口数量还是国家数量来看,欧美国家在全球范围内均占少数,“更多不同背景的国家参与才会增强机构的公信力和普遍性,而不应局限于某一类特定国家”。
为完善国际秩序提供中国方案
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主任孙劲与办公室高级法律官员纪小雪曾撰文详解发起国际调解院的原因。他们指出,当今世界进入新的动荡时期,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及既有国际司法机构如国际法院,已难以满足预防和化解地区冲突的实际需求,而调解本就是《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重要手段,成立国际调解院,既是对现有争端解决机构和解决方式的有益补充,也是对现有国际秩序的完善。
联合国在二战后成立,旨在促进各国在国际安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等方面的国际合作。美国长年自视为国际秩序的捍卫者,如今却成为其破坏者。林定国昨日解读国际调解院的现实意义时,便不点名批评美国,直斥其为一己私利,背弃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原则、制造和挑拨争端、威胁和平。与此相对,中国积极提倡全球治理,国际调解院也被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从理念推进到行动的具体举措之一。
林定国形容,调解院等同于调解方面的“国际法庭”。他指出,调解院日后将处理三类争议,包括:国家间争议,一个国家与另一个国家人民间争议,以及国际性的商业争议。过去,国际法庭是解决国际问题的惯用机制,但诉讼和仲裁强调通过对抗性程序“判定是非”,程序冗长且成本高昂,且主要基于普通法诉讼制度,对发展中国家不友好。相比之下,国际调解院强调以更公平、务实、和平的方式讨论解决方案。
为香港的“国际性”提供新诠释
国际调解院是首个设在香港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总部,这个新身份让香港与同为重要金融中心的纽约多了一个比较角度。后者既是全球最大金融中心,又因为是联合国总部所在地而享有“世界首都”美誉。调解院与联合国当然无法直接对比,但却令香港成为更全面的“国际都会”。
李家超在本周二列举了国际调解院可为香港带来的好处,包括提升国际地位、带来经济效益、创造工作岗位、完善香港法治体系、汇聚人才等。
香港成为“国际调解中心”,无疑有利于提升在国际司法界、法律界的地位,有利于在调解、仲裁方面吸纳和培养大量的专才。其次,调解涵盖商业争议,调解机制有助于降低跨境投资争端风险,从而增强国际资本对香港及内地市场的信任,吸引更多跨国企业来港投资。
在对本地经济影响层面,调解带来国际人流,有助香港酒店业、航运业、旅游业的发展。对香港推动新兴经济也有利好,陈晓峰便指出:“绿色金融、加密货币、Web3出现问题需要解决,需要好的争议解决方式。”
更深层的意义是,国际调解院的出现,在一个全新的维度上诠释了香港的“国际性”。它不仅证明香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能充分发挥其完善的法制优势,以一贯的合规、中立、诚信、专业的司法运作方式参与解决国际争端,更赋予了香港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独特外交功能的新角色,推动香港参与国际公共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