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发5000字长文驳美国《香港政策法》报告 斥言论失实污蔑抹黑
特区政府周二(4月1日)发表近5000字长文,强烈谴责和反对美国发表2025年《香港政策法》报告中对香港特各方面情况的失实言论和污蔑抹黑。特区政府指出,报告内容明显是为保护美国独大的政治目的而编制,再次显露美国霸权主义下的野蛮,为打压其他地方的发展权利和安全利益而堆砌故事穿凿附会,是明显为服务美国自身政治利益而创作的制成品。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一个在“一国两制”下享有高度自治权、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美国重施故技,对香港特区各方面情况发表以政治凌驾法治、颠倒是非的谬论,公然干涉属中国内政的香港事务,试图破坏香港繁荣稳定,结果只会丑态毕露,绝不会得逞。
特区政府强烈要求美国立即停止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行为,立即停止干涉中国内政和香港事务。
就美国所谓报告中对香港特区的诋毁,特区政府从五个方面作出严正驳斥。
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
特区政府指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是要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得以维护;“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得以全面准确贯彻;以及更好地保障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美国政府将香港特区立法工作及执法、检控和司法机关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抹黑为“对权利和自由的侵蚀”,但客观事实是,美方多年来无视国际法的不干涉原则,肆意干预别国内政,扶植代理人、策动“颜色革命”,甚至以经济和军事手段胁迫,制造社会动荡和多场人道灾难,令多国人民受苦。香港经历2019年“黑暴”及“颜色革命”后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屏障,美方却继续肆无忌惮,更以“捍卫人权和民主”为名实施所谓“制裁”,实乃典型的无耻、虚伪“双标”。
政府发言人表示,《香港国安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有域外效力,警方作为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执法部门,有责任依法追究在境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恶行。该等一直潜藏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潜逃者被通缉,是因为他们在当地继续公然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勾当,包括煽动分裂国家及请求外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区进行“制裁”、封锁及采取其他敌对行动,并继续肆意勾结外部势力包庇其恶行。香港特区行使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的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国际法原则、国际惯例和各国各地区通行做法。不少国家也会就不同的通缉犯施行类似措施,包括撤销护照。
经完善的选举制度和重塑区议会
特区政府指出,经完善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为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提供法律保障,确保政权掌握在爱国者手中是世界通行的政治原则,任何国家或地区的人民均不会容许政权落入不爱国甚或出卖自己国家的人手中。重塑区议会是完善地区治理工作的重要一环。区议会制度重回《基本法》第九十七条下非政权性咨询组织的定位,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意义重大。爱国爱港而且有志服务地区的人士可以透过多种渠道参与区议会的工作,能够更全面、准确反映民意。
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精神
特区政府指出,特区政府维护独立的司法权,全力支持司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精神。《基本法》第二条、第十九条及第八十五条订明,香港特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基本法》第九十二条亦明文说明香港特区的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应根据其本人的司法和专业才能选用。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员须得到由本地法官和法律界人士及其他方面的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并由行政长官任命。建立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机制不会损害独立司法权,法官在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时,一如其他案件,都是独立公正地履行司法职责,不受任何干涉。包括美国在内的普通法司法区早已确立司法机关须尊重行政机关对国家安全的判断这个原则,美方污蔑香港“行政机关影响法院解释法律”的指控,完全违背事实。
保障权利和自由
特区政府表示,特区政府坚定维护香港市民受到法律保障的权利和自由。自香港回归祖国以来,人权一直受到《宪法》和《基本法》的坚实宪制保障。《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亦清楚订明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有关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和自由。然而,和世界其他地方一样,有关权利和自由并非绝对,传媒与其他人一样都有义务遵守所有法律。只要不违法,传媒继续享有评论和批评政府施政的自由,全然不受限制。最重要的一点是,新闻工作者必须按‘负责任新闻作业’原则真诚地行事,以准确事实为基础,并提供准确可靠的资讯,方可获言论和新闻自由权利保障。
加强国民教育
特区政府指出,国民教育一直是香港中小学及幼稚园课程重要部分,以加强学生对国情、历史和文化、《宪法》和《基本法》、以及国家安全的认识,建立文化自信,提升国民身分认同,培育他们成为德才兼备,有承担、有视野、爱国爱港的新一代。实施包括国家安全教育在内的国民教育,是世界各地教育当局正当合理的责任,不同地方对实施国家安全教育及培养学生国民身分,包括对各自的宪法、自身历史、文化、地理等知识,均十分重视。
学术自由是香港一直推崇的重要社会价值,亦是香港高等教育界赖以成功的基石。自《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本港学者和专上院校继续与境外和校外合作伙伴进行正常交流活动。同时,本地专上院校已采取一系列措施,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的学习范围,以履行其法定责任。各院校在课程设计上享有自主,特区政府鼓励其就国家安全教育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学习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