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核本地非政府组织收美国资助? 邓炳强:维护国安工作不公开
立法会选委界议员何君尧关注港府是否有机制,核查本地非政府组织曾否收受海外组织,如美国国际开发署(USAID)及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等的利益,及当局有否评估本地非政府组织收受海外组织资助,有否触犯《香港国安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他称,据悉,USAID长期资助海外非政府组织,协助该等组织从事输出西方价值观、实施渗透破坏、煽动暴乱等危害国家安全的工作。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书面回应称,香港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建立了各类措,防止境外势力干预香港正常运作,防范境外势力透过代理人或代理组织非法干预国家或香港特区的事务,损害国家的主权和政治独立、危害国家安全。他强调,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的头等大事,是政府重中之重的工作。而香港的相关工作资料属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信息,因此不予公开。
何君尧指,据报,近日美国新一届政府计划大幅削减美国国际开发署(USAID)的开支,因此质询港府是否有机制核查本地非政府组织是否有收受USAID等美国机关的资助。邓炳强在书面回复中重申,香港特区政府一直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同时依法保障香港居民和在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权利和自由,坚定不移维护香港社会整体利益和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他续指,随着《香港国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颁布实施,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在2024年3月23日刊宪生效,本港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得以完善。《香港国安法》和《国安条例》浑然一体、兼融互补,为香港特区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稳定防线。
邓炳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 欢迎各地机构来港交流和扩展业务
他强调,香港作为国际都会及国际金融中心,一直欢迎世界各地和本地的机构、组织和人员互相交流,也欢迎境外机构或组织来港设立办事处开展业务。另一方面,现今地缘政治局势日益复杂,香港面对的国家安全风险千变万化,外部势力及反中乱港分子不断肆机作出恶意的攻击和抹黑,当中如有使用不当手段作出境外干预行为,违反国际法下的不干预原则,妄图破坏香港繁荣稳定,构成国家安全风险的行为,港府必定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进行反制,以维护国家安全。
他在答复中又详列去年3月生效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针对境外势力企图干预本港的相关条文。他指,根据《国安条例》第52条,任何人(包括任何组织)如意图带来干预效果,而配合境外势力作出某项作为,并在过程中使用不当手段,即属犯“危害国家安全的境外干预”罪。第53至第55条就相关罪行元素作出清晰定义,“带来干预效果”涵盖影响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执行职能、干预选举、损害中央与特区的关系或特区对外关系等;“配合境外势力”涵盖在境外势力资助或以其他方式支援下作出有关作为的情况;“使用不当手段”则涵盖作出关键失实陈述、作出暴力或构成刑事罪行的作为等。
此外,《国安条例》也完善了原设在《社团条例》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组织在香港特区运作的机制。根据第60条,如保安局局长合理地相信,禁止任何本地组织在香港特区运作或继续运作,是维护国家安全所需者;或如某本地组织是政治性团体,并与境外政治性组织有联系,涵盖接受境外政治性组织的资助或其他方式的实质支援等情况,保安局局长可禁止该本地组织在港运作。
此外,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在香港特区运作的机制,也适用于在境外成立,但与香港特区有关联的组织,例如是有人于香港特区在该组织的控制、监督或指使下进行活动,或者该组织向在香港特区的人提供资助或其他形式的援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