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称选举改制非“搞清一色”:即使政制后退但可令香港更好

撰文: 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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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会议高票通过“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决定,将由人大常委会开会制订具体内容。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日(13日)表示,正在框架上构思如何修改本地法例,但仍需待常委会的具体方案出台。
就《决定》中提到要设立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候选人资格,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认为并非全新概念,目前亦有选举主任把关参选人资格,预料委员会的职能相差不大,但可更有系统及公信力。他又解释,委员会的工作主要是确保参选人符合《国安法》、《基本法》104条等法定要求,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委员会成员的基本要求是了解《宪法》及《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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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卫:循序渐进及实际情况均要考虑

郑若骅及曾国卫今早(13日)接受港台及商台节目访问。就外界指《决定》不符合《基本法》中“循序渐进”的规定,曾国卫认为社会忽视《基本法》中,有关政制发展的条文亦包含“按实际情况”,指两者都要考虑;而目前的情况就是现有制度无法识别“反中乱港”人士,令他们可进入议会引起混乱,若不拨乱反正,并非健康的“循序渐进”,而是“冒进”、去不到目的地,相信《决定》能带来更优质的民主。

郑若骅则强调,《基本法》列明达致普选的最终目的没有改变。对于扩大选委会及立法会议席,她认为是扩大了参政机会,符合均衡参与的原则。

郑若骅:非要“搞清一色”爱国者的定义“好common sense”

对于行政长官参选人,《决定》中新增规定,需在五个界别中各取得不少于15个提名。被问到是否要防止工商界继续独大,曾国卫希望社会不要过度揣测中央原意,认为有关安排可以体现到均衡支持的精神,选出一位获广泛接受的行政长官;郑若骅亦同意有关说法,认为特首能得到不同界别的支持是好事。

被问到爱国者的定义,郑若骅称“好common sense(常理)”,即是“唔卖国做汉奸”,尊重宪制秩序,不要损害香港及国家的利益等。她又强调,今次的《决定》是为了实现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防止试图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人利用政治架构“反中乱港”,并非要“搞清一色”。曾国卫就举例指,爱国等于爱家人,会真心接受、承认及尊重他,做得不好会讲,但“唔会揾外人搞佢”。

郑若骅日前接受《彭博》访问时形容,《决定》是政制向后退一小步,她今日澄清指并非认为《决定》令政制后退,反而是好事,但按提问者的用词,即使是对方说的政制退后一步,若整体可以令香港更好亦是好事;又著大家不要争拗“向前或向后”,最重要是提升香港治理效能及政治架构。

睇现时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4大界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