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改制|一文睇晒官方大框架、传闻中的立法会选举“新玩法”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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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今天(11日)以高票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本港选举制度迎来一场“大手术”,立法会选举、选委会的政治版图、势力分布将出现大洗牌。
《决定》规定,立法会议员每届90人,通过选举委员会选举、功能团体选举、分区直接选举三种方式分别选举产生,虽然实体议席分布尚未出炉,但是次决定已框定第七届立法会将会出现“三分天下、泛民消退”的大势。

双议席单票制下 单一阵营难全取两席

根据现时立法会的组成,35席为地区直选,35席为功能界别,当中5席为接近全民一人一票的“超级区议会”议席。在立法会,不少议案规定以分组点票方式表决,包括由议员提出的议案。在选举改制后,立法会变为90席,当中明确指出选委会议席将会“复活”,意味立法会日后将会分成三组,分别通过选举委员会选举、功能团体选举、分区直接选举三种方式产生90名议员。

至于议席实际分布,人大决定未有详细交代,料留待下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揭盅。现时政圈传出两大方案,包括“234(20席直选、30席功能界别、40席选委会)方案”,以及“333(30席直选、30席功能界别、30席选委会)方案”。据闻“234方案”落实的机会较“333方案”为高。

倘最终采用“234方案”,超区五席被取消,直选议席只剩20席,选举由比例代表制改为双议席单票制,在选举改制下的新玩法下,最高票数的两名参选人才能当选,变相令建制派或民主派也难以全取两席。同时,过往靠比例代表制,以相对较少票数当选的小政党或立场特立独行的从政者,将难以当选。

当选要过三关 需取得五大界别选委提名

与此同时,今日的人大《决定》为参选立法会至少“落多两道闸”,日后参选人要当选需至少先“过三关”,变相令泛民主派参选人“入局”难度激增。首先,《决定》要求立法会参选人需先取得选委会的提名,虽然《决定》无列明所需提名数目,以及需否同时在五大界别也要有若干数量提名,但此一规定已令泛民参选难度上升。

第二,《决定》亦规定,设立“香港特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核包括立法会候选人在内的人士是否符合参选资格。立法会参选人过了以上“两关”,才能正式进入战场,循双议席单票制的地区直选、功能界别或选委会互选,当选晋身立法会。

过了三关后,最后亦要过宣誓一关方能正式就任。根据即将完成条例的《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如有议员在宣誓后违反誓言,律政司司长可随时提出法律程序处理,变相即使过三关当选后,言行稍一不慎也可能随时掉失议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