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将配合完善选举制度修例 陈帆指中央釜底抽薪正本清源
全国人大会议昨(5日)揭幕,今次会议将审议关于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决定》。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6日)在网志中表示,中央对这次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主导权,是依据《宪法》、《基本法》、《香港国安法》和相关法律文书,做法切合了中国的宪制秩序,也适用于香港特区,既符合“一国”亦尊重“两制”。
她又指,会致力配合相关政策局完成修改法例的工作,以期尽早落实执行关于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决定。
郑若骅:任何地方管治权都应掌握在爱国者手上
郑若骅在网志中表示,全国人大正审议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的决定,目的是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的方针,确保香港保持繁荣和稳定,并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她指出,在任何一个地方,管治权都应该掌握在爱国者手上,由爱国者治理是一项基本准则,又提到邓小平在构想“一国两制”时,已指出港人治港的标准必须是以爱国者为主体,因此“爱国者治港”的准则早已包含在“一国两制”的方针内。
郑若骅指,过去数年,有些人透过不同渠道宣扬不用守法的意识,甚至反中乱港的思维,在2019年,社会开始充斥著各种暴力破坏的行径,有人甚至公然鼓吹“港独”,激进分离势力通过各类选举进入特区治理架构。“这种情况显示香港现行的选举制度存有漏洞,因此有必要采取措施处理相关问题,才能够令一国两制得以沿著正确的方向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和与特区有关宪制秩序属中央事权
她续指,中国是一个单一体制的国家,根据中国的宪制,权力来自中央,香港特区虽享有高度自治,但仍有一些事务属中央事权,包括国家安全和与特区有关的宪制秩序。全国人大作为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有权制定法律及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作出决定。而中央经过认真研究后,提出以“决定加修法”的方式来完善香港特区的选举制度。
第一步是关于“决定”,全国人大按《宪法》、《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关于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决定,授权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决定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这提供了一个坚实的法律基础,因为全国人大有权力和责任确保“一国两制”得以全面实践。
第二步是关于“修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授权依法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对香港特区实行新的选举制度作出具体及明确的规定,之后由特区在本地法律作出相关修改。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亦表态支持中央出手完善香港选举制度。他表示,回归以来,危害国家安全和破坏香港繁荣稳定的事件不断发生,2003年基本法第23条本地立法被逼搁置,2012年的“反国教运动”,2014年的非法“占中”,2016年的“旺角暴乱”,以至2019年的“修例风波”,都清楚反映“一国两制”这前所未有的创新构建和推行不断受到挑战和破坏,这些乱象充分证明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国家的根本制度和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以至香港的繁荣稳定都没有受到真心的尊重和全力维护,“爱国者治港”没有得到全面落实。
陈帆续指,人大将审议关于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做法,是釜底抽薪,正本清源的必要措施,是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香港长治久安、继续繁荣稳定的必然一步。
他说,放诸四海,爱国者治港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基本原则。“作为特区政府的主要官员,我坚决支持中央对完善选举制度,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