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初选|美国务院促放人撤控 律政司指有损法治、干预香港事务

撰文: 罗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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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民主派人士因参加初选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美国国务院昨(1日)敦促港府释放被押人士,并撤回控诉。律政司晚上(2日)发声明回应,强调任何人不应干涉严格按照法律进行的独立检控决定,重申检控决定是根据所有可接纳的证据、适用法律和《检控守则》进行客观分析后作出,不涉及任何政治考虑。

47名民主派人士因参加初选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美国国务院日前敦促港府释放被押人士,并撤回控诉。(资料图片/AP)

声明又指,《基本法》第六63条指出,检控工作由律政司主管,不受任何干涉,律政司有充分可被法院接纳的证据,令案件有合理机会达致定罪的情况下,才会提出起诉。律政司认为,现时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公开要求立即释放被告会被视为不尊重香港司法及法律制度,行径有损法治之余,亦会被认为企图干预属于香港事务。

律政司强调,《香港国安法》明文规定应当保障包括言论、集会自由在内的人权,并尊重和遵守包括无罪推定在内的法治原则。声明称,由于案件的司法程序尚在进行中,故不适宜进一步评论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