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sApp资料送FB 私隐公署正与总公司沟通 考虑发使用指引

撰文: 周礼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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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通讯软件WhatsApp更改私人条款政策,要求使用者同意将使用者资讯传送至母公司Facebook,否则无法不可继续使用WhatsApp,做法惹来批评。
个人私隐专员公署今日(27日)回应立法会质询时表示,已获WhatsApp公司初步回复,稍后将与Whatsapp总公司进一步了解详情,并要求向公众交代更多详情,以释疑虑。
今次新条款在英国及欧盟被豁免,有指是因为与当地保私隐法例较佳有关。公署表示,正与Whatsapp的公司代表积极沟通中,现阶段未有足够资讯评论,但提到欧盟有推行《通用资料保障条例》,会考虑就市民使用社交平台须留意的私隐问题发出指引。

近日通讯软件Whatsapp大规模更改使用条款,将使用者资料转送母公司facebook使用。民建联递交请愿信,促请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跟进,检视有关修订有否违反本港私隐条例。(资料图片/罗国辉摄)

民建联葛珮帆向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提出的书面问题,问及局方是否知悉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有否发现新条款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及相关 守则、指引;公署有否接获回复;与及英国及欧盟使用者的保障私隐法例是否能提供较佳保障等。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咨询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后回复指,公署早前已去信WhatsApp美国总公司,并与其代表积极沟通,提出四项建议,而该公司在2021年1月15日已宣布,将要求使用者接受新使用条款及私隐政策的日期由2月8日延后至5月15日,并会进一步向使用者提供更多资讯及解说。

公署表示,会继续密切注视事态的发展,以进一步评估该公司会否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的相关规定。公署表示,目前不时发布资料,向公众讲解使用社交平台所须注意的私隐问题,例如《在互联网世界保障私隐-精明使用社交网》资料单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