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NO|汤家骅:入籍外国即放弃选举及居港权 若失败或成移民难民

撰文: 陈绰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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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政府推出的新BNO“5+1”方案,本月31日起接受申请,申请人获批后即可到留英工作、读书,居留5年后可申请定居,其后可申请入籍英国。外界盛传中央将采取反制措施,回应英方行动。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今日(22日)在Facebook上撰文,认为若港人申请入籍外国,是放弃中国国籍的表现,亦即等同放弃《基本法》下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身分和权利,包括选举权及居留权。
他又提醒,申请入籍外国人士的港人,放弃中国国籍后,若最终不能成功入籍,可能会成为永久性的“移民难民”。

汤:若不愿意生活在一国两制 放弃政治权利是合理

汤家骅指,《基本法》下香港有“永久性居民”与“非永久性居民”之分,两者最大分别为永久性居民拥有选举权、参选权和居留权,但其他的自由和权利皆与香港居民相等。他指,根据《基本法》第24条,取得永久性居民的身份的条件为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或在香港通常居住7年以上,以香港为永久居所的人。

他表示,所有国家均视选举和居留权为公民权利,而非人权,公民权利只有拥有国籍的人才可行使,“假如香港任何人申请入籍外国,其实是一种放弃中国国籍的表现,中国与绝大部分国家一样,不容许双重国籍,放弃中国国籍等同放弃《基本法》下永久性居民的身分和权利,二者不应共存。”

汤家骅认为,申请入籍外国的港人,既然不愿意生活在“一国两制”下,那么放弃“一国两制”下的政治权利,也是一个合理的选择。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资料图片/欧嘉乐摄)

如何界定放弃中国籍需小心考虑

汤家骅又指,问题是如何界定这些人何时被视为正式放弃中国籍,指中央及港府过去执行《国籍法》时手法宽松,甚至要求作出法定声明才接受已放弃国藉及永久性居民身份,“这是否间接容许非香港居民行使选举权,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

根据最新的BNO,申请于英国住满5年后,需再申请永久居留权,汤家骅提醒,如果放弃中国籍需由申请入籍他国开始计,申请人便会在一段颇长的时间内变成无国籍人士,若最终不能成功入籍,可能会成为永久性的“移民难民”,需要小心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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