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公署去年处理近1200宗起底投诉 专员:正检视刑事定罪门槛
私隐专员钟丽玲今天(18日)出席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就去年的工作作出简报。钟丽玲指,私隐公署于2020年处理与“起底”有关的投诉为1,198宗,涉及警务人员和市民。截至去年12月31日,私隐公署共253次去信涉事的18个网上平台,要求移除共4,827条连结,当中共3,341条连结已被删除。
保险界议员陈健波发言提到,公司注册处查册目前公开董事地址和身份证号码,质疑违反《私隐条例》,做法不合时宜。钟丽玲回应称感谢陈健波的意见,又称公署主动审视有关政府公共登记册的安排。
马不停蹄处理修例工作
建制派议员关注“起底”情况,私隐公署于2020年处理与“起底”有关的投诉为1,198宗,涉及警务人员和市民。截至去年12月31日,私隐公署共253次去信涉事的18个网上平台,要求移除共4,827条连结,当中共3,341条连结已被删除,但指由于大部分“起底”网站于外地营运,私隐公署跟进相关个案时,亦会联络外地的保障个人资料私隐机构或域名注册公,以寻求协助及跟进。
民建联葛珮帆指,《私隐条例》无规管网上世界的行为,如同“无牙老虎”,打击面不足,他关注有关《私隐条例》修订进度。钟丽玲指,公署正马不停蹄处理修例工作,正检视“起底”行为的刑事定罪及举证门槛等,希望能提出切实可行,当完成草拟修订建议,将会咨询立法会的意见。
陈健波质疑在修订《私隐条例》前,政府打击起底力度不足。钟丽玲指出,当有发现起底情况,公署会主动出击,截至2020年12月31日,私隐公署已将1,461宗涉嫌违反《私隐条例》第64条的个案,交予警方作刑事调查及考虑提出检控。 据报警方共拘捕17名人士,怀疑他们违反《私隐条例》第64条,又指最近一名被告于2020年10月9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违反《私隐条例》第64(2)条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连同其他罪名均罪名成立,被判18个月监禁,连同其他定罪合共两年监禁,认为有足够阻吓力。
委员会主席周浩鼎促政府尽快就私隐条例提交修改法例的方案,以加强打击起底行为。周浩鼎表示,当局目前成功检控一宗违反私隐条例起底罪行,其余案件均只能过藐视法庭的禁制令进行检控,突显现时私隐条例在打击起底罪行方面仍有所不足,认为当局有必要尽快修改法例,让目前的私隐条例与时并进,并适合今天多变的网络世界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