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伟强疑驾驶期间Zoom开会 大律师指或涉危险驾驶
立法会昨(13日)通过由内会主席李慧琼提出的拟议决议案,容许事务委员会、法案委员会或由内务委员会委任的任何小组委员会,以视像会议形式举行遥距会议。
今早(14日)举行的房屋事务委员会随即举行视像会议,根据直播画面所见,多名议员虽然使用由立法会提供的虚拟背景,但都可以见到身处车上,其中工联会郭伟强更疑似同时在开车及开会,或违反《道路交通条例》。执业大律师陆伟雄称,若驾驶时分心,即使没有发生交通意外,也有机会构成不小心驾驶,甚至危险驾驶。
郭伟强在Facebook回应说,他当时已尽快在适当位置停车继续会议,又提及由于现时天气寒冷,“车上暖气是我的避寒中心,左扑右扑都是为社区服务”,呼吁大家要注意路上安全。
根据房屋事务委员会Zoom会议的直播画面,郭伟强虽然有使用立法会秘书处提供的虚拟背景,但期间却出现倒后镜的画面,郭的面部反光时明时暗,怀疑在开会期间曾驾驶汽车。
而在开会期间,郭伟强的讯号画面一直较蒙,委员会主席张宇人曾多番表示“睇佢唔到”,在会议后段当郭提出动议时,画面更一度中断,只有声音没有画面,张宇人着他尽快重回会议,更说还有几分钟就要投票,“郭伟强成个人都唔见咗,剩系见到你只左耳,一阵唔知你点举手”。
郭伟强一度称,若要他读出动议就要转画面,届时只能听声,见不到样。不过此言却惹来张宇人不满,并指不明白为何郭伟强会“有声无样、有样无声”,郭伟强笑称之后会教对方,惟张宇人却说“我唔想知”。
另外民建联柯创盛亦一度在Zoom会议期间出现在车上,他回复查询时表示,自己发言期间是在办公室,但其后由于赶落区,故坐在朋友车上投票,并非在驾驶时投票,只坐在驾驶座左边,亦有繋好安全带,强调自己十分重视道路安全。
从两人画面所见,柯创盛的安全带为左肩驳到右腰,即司机位旁边的乘客位置,而郭伟强则为右肩驳向左腰,疑似坐在司机位。
大律师:驾驶期间Zoom或涉不小心驾驶、危险驾驶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表示,相关行为是否触犯法例要视乎该车辆是否行驶当中,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容纳车辆安装萤光幕,但除了用作倒车外,行车期间不可开启装置,例如不能看电影等。他又指,若涉事人因在车内开会而驾驶时分心,有机会被控不小心驾驶,甚至危险驾驶。
他解释,只要驾驶车辆时短暂分心,没有适当的谨慎及专注,即使没有发生交通意外,已可构成不小心驾驶,而若涉事人明知其行为会带来风险但仍不理会,继续长时间进行,则属危险驾驶。至于行车期间以Zoom开会偏向触犯哪一项法例,陆伟雄说,要视乎当时的行车路段及驾驶者的态度等,如在塞车期间Zoom所涉及的罪行会较在高速公路Zoom为轻。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不小心驾驶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6个月,而危险驾驶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罚款2.5万元及监禁3年,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罚款1万元及监禁12个月。
郭伟强2016年曾被控不小心驾驶 罪名成立
翻查纪录,郭伟强在2016年6月于薄扶林道曾因“抽头”切线,与邻线的士相撞,被票控不小心驾驶,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罚款3,500元,并须自费修读驾驶改进课程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