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偲嫣离世|涉立法会选举舞弊 卷入廉政风云称被“陷害”
《香港01》向可靠消息证实,李偲嫣今日由救护车送院后不治,享年56岁。2018年,李偲嫣曾涉嫌在2016年立法会换届选举,被指没有遵从选举法例处置9项共涉22,530元的选举捐赠,被控一项选举舞弊罪,一度陷入廉政风云。李偲嫣否认控罪,案件于2018年11月25日于沙田裁判法院开审。惟控方愿意不提证供起诉,裁判官遂撤销控罪,而李思嫣亦同意以2,000元签保守行为18个月。
2016年立法会换届选举时,李偲嫣是“正义联盟”主席,以该组织身分出选新界东直选,并于7月24日向选举事务处提交提名表格。其后李偲嫣被控于2016年7月24日至11月8日期间,以选举候选人身份,收取不知名及或地址的损赠者所给予的9笔选举捐赠,涉及每项1,000元以上,合共22,530元,但没有确保该等捐赠不会用于偿付或分担偿付她作为候选人的选举开支,及将该等捐赠给予属公共性质的慈善机构或慈善信托。
她当时就《香港01》查询表示,感谢家人、朋友的支持和爱护,她称自己相信上帝,故该次案件交托上帝,强调自己无愧于心。但李偲嫣指这次事件复杂,受到当时任其选举经理人“陷害”,在接受该笔捐款后不愿提出损款者的姓名、地址,亦没有向捐款者递交收据。李偲嫣更批评该人士“玩嘢”后更恶意中伤,强调一定会处理其行为。
她又指自己于2016年参选新界东立法会选举时,一名曾是其朋友,选举期间担任选举代理人的人士负责接受该9笔款项,她称涉案22,530元捐款当时全数由该人士的户口接收。李偲嫣又提及,在对方2016年8月接收该笔款项后,已多次于Whatapps要求对方提供捐款者姓名及地址,并向给予捐款者收据副本,惟对方一直未有处理,仅向李回应指仍未接获“Bank Statement”,未能作出处理。
李偲嫣质疑对方“有心拖延”、“玩嘢”,在三番四次要求下,到截止提交选举开支前两日才将一张“手写Statement”交给会计师事务所,她形容该Statement非常混乱,相关资料仍是欠奉,她只有少于48小时处理该笔款项。李批评该“朋友”“陷害”她后更四处抹黑,更向其丈夫谢铖浚称她一直“讲大话”。李偲嫣直言对此感委屈,批评“呢个世界有多人浑水摸鱼、骗人信任,想尽方法中伤。”
李偲嫣另提及,自己递交选举开支当日曾向接收职员指该笔款项资料未尽清晰,对方当日回应指有问题会联络她补充。李表示直至她结婚前再接获廉政公署ICAC电话,指她漏捐3,000多元款项,她强调其后已马上捐回该3,000多元,亦向对方称若发现其他漏报可马上通知,但她指对方未有再找她,半年后ICAC向其提出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