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龙防暴未展示编号 法庭裁违《人权法》 林卓廷促警立刻纠正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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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特别战术小队(俗称速龙小队)和防暴警员在反修例示威中,经常不展示警员编号。记协及多名市民入禀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早前一并听取五案的陈词后,今天(19日)颁下判辞,裁定不展示警员编号的做法违反《人权法》,并裁定现时投诉警察课和监警会的投诉机制不足够。

已宣布辞去立法会议员的民主党人权政策发言人林卓廷回应判决,形容是“迟来的公义”,他质疑警队最高层容许前线警员不展示警员编号,显示“警队内部存在系统性纵容‘警暴’”,促请警方立刻纠正有关做法。

林卓廷形容判决是“迟来的公义”。(罗君豪摄/资料图片)

林:行动呼号太长 市民难辨识

林卓廷指,现时警员展示的行动呼号太长、繁复和不显眼,在示威现场的混乱状况下,要辨识行动呼号根本极度困难,又指更严重的问题是警队高层“放任警员蒙面执勤”,即使市民能够记得呼号,最终亦没有办法在认人手续认出涉事警员,令被指控涉及“警暴”的警员能以非常强的理由脱罪。

他又指,警员或会推诿投诉人记错行动呼号,或者是其他队员冒用其行动呼号,故市民根本不可能单靠行动呼号,确认涉事警员身份,情况等同“无王管”。林卓廷促警方应恢复展示警员编号,“如果行得正企得正,唔需要怕市民知道警员编号,无需要怕市民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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