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DQ|谭耀宗料宣誓修例涵盖区议员 总辞议员再参选要解释
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作出有关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订明宣扬或者支持“港独”主张、寻求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区事务等行为,一经依法认定,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港府昨随即DQ 4名民主派议员资格,15名民主派议员宣布总辞抗议。
港区人大代表今日下午3时举行记者会,支持人大决定。人大常委谭耀宗被问到,若港府日后就《基本法》第104条宣誓要求修订本地法例,是否应包括区议员在内,他指《港区国安法》第35条亦有提及区议员需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相信港府修例时包括区议员是更全面做法。至于违反宣誓要求有何罚则,则要再作探讨。
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表示,人大决定不属于香港司法机构的管辖权,若有人尝试司法覆核人大决定,料法院不会受理;若特首的决定被挑战,政府也很大机会胜诉。
谭耀宗发言时表示,在8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第六届立法会延任决定时,已认为让4名被DQ议员延任,在逻辑上有问题及矛盾。他强调,现时人大是依法认定4名议员丧失议员资格,有法律依据,令政府执行上更清晰。
至于提出总辞的泛民议员日后能否再参选,谭耀宗形容泛民议员是“闹辞”,认为他们届时要说服选举主任为何现时选择离开立法会,但之后却选择再参选。
谭惠珠表示,今次人大决定并不影响其他立法会议员,但所列依据对日后参选者均适用。她指出,“依法认定”不符合拥护《基本法》及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共有四个场景,包括参选时被选举主任裁定参选资格无效、立法会秘书处监督宣誓无效、《基本法》第79条下由三份二议员表决通过议员在职时违反誓言,以及被法庭裁定违反《港区国安法》。
谭惠珠强调,人大今次决定无提及立法会内的拉布行为,亦没有说立法会不能容许反对声音,她看不到会牵连其他议员在内。
对于有西方国家批评今次人大决定,谭耀宗表示,自去年起外国势力不断干预香港事务,外交部多次声明表明香港事务不容干预,他呼吁外国政府要看清楚宪法及基本法,强调人大决定是合情、理、法,地位不容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