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披露“公约难民”身份 加国难民部:港人可经联合国申政治庇护

撰文: 吴倬安
出版:更新:

加拿大报章《环球邮报》(The Globe and Mail)报道,一对本港夫妇去年12月前往加拿大寻求政治庇护,至今年9月,二人收到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局(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 of Canada)通知,接纳他们的庇护申请,并将二人定义为“公约难民(Convention refugee)”。
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RCC)回应《香港01》查询时表示,基于私隐问题,不能披露某人是否获批或不获批政治庇护,但指若港人在离开香港后没有“长期解决方法(Durable Solution)”,可透过联合国难民署或加拿大难民私人资助计划转介,向加国申请政治庇护。

加拿大报章《环球邮报》(The Globe and Mail)报道,一对本港夫妇去年12月前往加拿大寻求政治庇护,至今年9月,二人收到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局(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 of Canada)通知,接纳他们的庇护申请,并将二人定义为“公约难民(Convention refugee)”。图为反修例示威者。(余俊亮摄/资料图片)

由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局会审视申请

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部指出,若港人在离开香港后没有“长期解决方法(Durable Solution)”,可透过联合国难民署或加拿大难民私人资助计划转介,向加国申请政治庇护。

根据联合国难民署定义,长期解决方法(Durable Solution)意指政治庇护申请人能够在安全和有尊严地自愿遣返原籍国、获第三国安置、及在庇护国融入成为当地永久公民。

移民、难民及公民部指,香港公民及其他国家公民申请政治庇护后,独立的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局会审视有关申请,是否批出难民资格按不同个案和当地的难民法作出决定。

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RCC)回应《香港01》查询时表示,基于私隐问题,不可披露任何人是否获批或不获批政治庇护。(欧嘉乐摄/资料图片)

首半年共有25港人申请加国政治庇护

《每日邮报》报道指出,被庇护的男子今年33岁,在反修例运动中属前线抗争者,亦是一个本地政党的成员,同时运作一个为示威者制作防具的仓库,提供示威用的防具。至于获庇获的女子今年30岁,亦积极参与反修例运动。

该对夫妇在去年12月前往加拿大寻求政治庇护,报道引称在香港的时候,曾经被没有穿著制照、类似国安人员的人拘查,警方亦曾跟踪他们并寻查他们的寓所,但没有拘捕及控告他们。

报道指,今年9月,二人收到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局通知,接纳他们的庇护申请,并将二人定义为“公约难民(Convention refugee)”。这名33岁男子接受访问时表示,终于可以在安全的地方生活,无需要隐藏下去,他又感谢加拿大的决定,形容加拿大与港人共同认同普世价值。

根据加国移民和难民局官方数字,自今年1月至6月,共有25人申请政治庇护,37宗个案待处理,当时未有个案获批。亦有报道曾指,根据加拿大移民和难民局的数据,于2014年至2018年期间,加拿大每年平均收到两到三份香港公民的庇护申请,五年间只有一宗获得政治庇护。

+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