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实施3个月 容海恩指“光时”属颠覆政权 管有标语同违法
《港区国安法》在香港实施3个月,新民党立法会议员容海恩出席港台节目《城市论搞》时指,“光时”口号属颠覆政权,直言:“‘光复香港’系咪畀一啲人重夺一啲政权,令我哋中央唔可以管理我哋香港、管治我哋香港?”本身是大律师的容海恩指,管有标语也算属违法,指“管有”和“制作”标语“差唔多”。
公民党党魁杨岳桥反驳容海恩的说法,直言“就咁死得,下下都带上法庭。”杨岳桥批评《国安法》内容过于蒙糊,由立法至实施只有数小时,警方在执法时亦不了解条例。
容海恩:为何需立法“心知肚明”
容海恩指,去年的反修例运动中,财产、公司和地铁站被破坏的情景历历在目,港人心知肚明为何《国安法》需立法。容海恩认为立法后可止暴制乱,疫情和《国安法》令市面客观上回复平静,又指经过去年6月至12月的反修例及随后爆发的疫情,若没有国安法,市民的生活无法回复正常。
对于国安法条文被指过于模糊,容海恩认为法例“写得好清晰”哪四大罪行需要惩治。她提到标语“光时”颠覆政权,“我哋之前讲‘光时’,‘光时’系咪令我哋颠覆香港、颠覆香港政权同颠覆中央政权呢,我觉得系会㖞,如果去问咩系‘光复香港’,‘光复香港’系咪畀一啲人重夺一啲政权,令我哋中央唔可以管理我哋香港、管治我哋香港?”
她又认为,管有标语也算属违法,指“管有”和“制作”标语“差唔多”。杨岳桥反驳:“管有一个BB(婴儿)同制作一个BB(婴儿)都唔同啦。”容海恩则指,警方以《国安法》拘捕一个人时可能已掌握其他资料,并非只因在身上搜出标语。
容海恩又指,若市民被搜出“光时”等标语而被控《国安法》,案件便交由法官处理,被捕人可向法庭解释,认为这是被捕人的人权。杨岳桥反驳容海恩的说法,直言“就咁死得,下下都带上法庭。”
杨岳桥在节目上指出,一些标语、口号、贴纸已被警方视为危害国家安全,十分荒谬,又批评“由乱转治”的讲法,指社会平静是因疫情爆发,警方拒批游行、集会令市民无机会表达对施政的不满和意见。他又批评国安法太过模糊,质疑警方在执法过程并非真正明白和理解法例。
黄国:《国安法》是有牙老虎
工联会理事长黄国指出,《国安法》在香港已明显看到作用,令社会变得稳定和平和,又指法例并无追溯期、针对四大罪行,划下政治红线和底线,市民应自我遵守法例,不应挑战法例,形容《国安法》是有牙老虎,只针对小数人。
民权监察成员沈伟男指,执法部门未必清晰理解法例内容,质疑警方在公众活动时举“紫旗”时也不知为何而举,可能当时只是听到零星口号和音乐。他指《国安法》的寒蝉效应已在香港出现,若管有标语并无展示但已违《国安法》,做法抵触国际人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