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潜逃|林郑:先由内地管辖区处理被扣港人 完成后再接回港

撰文: 周礼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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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人早前怀疑循水路潜逃台湾期间,被广东海警拘捕扣查,并按两地通报机制通知港府。特首林郑月娥今早(22日)被问到,政府去年修订《逃犯条例》时曾表示,会确保移交港人至内地时的人权保障,而在12名港人被扣案中,会否保障有关人权、交出雷达讯息。
林郑月娥回应指,由于修例未能通过,港府只能按两地通报机制处理,亦需要对机制予以尊重,不能一直干预其他司法管辖区。
林郑表示,该12名港人在潜逃时涉违反内地法律,认为要先让内地处理他们违内地法律的问题,她亦不知道会如何处理,但相信处理完,将一贯按安排接回香港,一视同仁。她指,有关12人的家属已全部向入境处求助,并曾会面讨论,会研究可提供甚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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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非与内地“交涉”问题

林郑月娥今早(22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提到去年修例时,港府很认真在修例建议方面,尝试增加对机制的信心,而中央政府亦正面回应,可惜没有通过,即代表没有法律基础做你希望我们做的事(Unfortunately, it did not go through. So when it did not go through, it means we do not have the legal basis to do the things you want us to do),因而只能退而进行既有的两地通报机制,当有案件是港人在内地被扣押时,会有所通报,需要予以尊重,而非一直干预其他司法管辖区。

至于会否要求将12名港人先带回香港,林郑表示,有关人士本身涉违反了香港的法例,包括藏有攻击性武器、袭警、暴动罪等,而他们在保释期间逃避法律责任,再被内地拘捕,涉违反内地法律。她强调事件并非与中央交涉的问题,而是要先让内地处理违反内地法律香港人的问题。

林郑又指,警务处一直有处理相关工作,自2018年机制签订以来,已有2000多香港人因为在内地被捕而通报港府,强调今次12名港人事件亦是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