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式三权分立亦不完美 港式三权分立应走出想像迷思
早前发生的“三权分立”口舌之争,“司法独立”论的支持者,将美国视为实践“三权分立”的完美示范。然而,近日一件事件打破了这个幻像。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伯格(Ruth Ginsburg)病逝,外界相信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将把握这“天赐”的良机,在大选前委任新一名大法官填补空缺,从而令保守派主导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政治背景,直接影响往后美国重要诉讼的判决方向,行政机关欲透过任命左右司法体系,此正正证明了行政与司法之间并无所谓的完全独立,所谓的完美的“三权分立”制度或许只是某些人想像中的幻像。
由于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是终身任职并由总统提名,因此金斯伯格的离世,一如所料立刻卷起了激烈的政治斗争。一般来说,共和党总统任命的大法官属于保守派,民主党总统任命的大法官属于自由派,两派大法官的比例会影响到美国重要诉讼的判决方向。此前最高法院有九名大法官,分别是五名保守派及四名自由派。金斯伯格在九人中最年长,也是自由派大法官的领袖。外界估计总统特朗普将任命保守派人士来填补她的空缺,令最高法院更右倾。特朗普上任至今已曾经先后任命两名保守派大法官,也意味着最高法院可能将由保守派主导。
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拜登表示,新任大法官的任命应留待总统大选后进行,让选民选出下任总统后,再由该总统提名新任大法官。但在金斯伯格离世的消息传出不到一小时内,美国参议院多数党领袖麦康奈尔(Mitch McConnell)已发出一份声明,称“特朗普总统的提名人选将在美国参议院的会议上接受投票”。讽刺的是,在前总统奥巴马(Barack Obama)在任时,麦康奈尔曾将当年大法官的提名顺延至2016年的大选之后。此次自由派一旦失去司法上的“话语权”,随之而来可能就是翻天覆地的“改革”,因此大法官席位实在是“兵家必争之地”。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接受《香港01》访问时指出,近年几任美国总统都非常关注最高法院大法官任命,因为大法官的政治取态极度影响其任期内政绩,重大政策或者法案即使由参议院通过之后,仍然可以由大法官裁定是否违宪,若大比数大法官都倾向支持政府,总统施政自然事半功倍。
刘兆佳又认同目前总统与参议院以任命大法官作政治手段,其实就是“以行政、立法影响司法”。
由此可见任命大法官从来都是一场政治角力,美国共和党和民主党那一方能把握到关键时机,将影响到美国未来十年甚至更久的司法系统走向,从相当程度上,已等同将司法权“旁落”在行政、立法权之下,以总统及参议院权力影响司法机关。
如果说行政、立法和司法三种权力须达到相当的制衡程度,三者在机构、职能、人员上完全分立,各不影响,才能算得上 “三权分立”,那么美式的“三权分立”显然仍存在许多“漏洞”。而目前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中,仅美国宪法中有体现“三权分立”精神,若连美国也无法完全做到真正的“司法独立”或“三权分立”,香港又何以夜郞自大,自诩能实行某些人想望中的那种全然的“三权分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