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潜逃|林郑:12人逃避罪责 称民主人士受镇压是转移视线

撰文: 郑榕笛 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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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港人上月底涉嫌潜逃离境时被广东海警截获,现被扣押在深圳盐田区看守所,当中6个家庭的家属今日(12日)召开记者会,要求港府确保港人权利得到保障,并立即将12人接回香港。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15日)在记者会上被问到,该12人会否有机会被起诉内地国安法,她强调12人中仅一人是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所有人都是在候查期间潜逃离港,出走原因是逃避法律责任。她批评有人企图转移视线,形容为“民主人士”受镇压。

林郑月娥表示,12名港人非法入境内地,涉嫌偷越国境犯罪被刑事拘留因此被内地拘留,案件显然属内地司法管辖区范围,由内地机关依内地法处理十分恰当,亦不应该有另一个做法。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日前指,12人并非民主运动人士(Democracy activists),而是企图将香港从中国分裂出去。被问到会否暗指该12人有机会被起诉内地国安法,林郑回应指,若客观深究为何该12人以不法途径离港,事件本质会更清楚,重申12人中仅一人是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所有人都是在候查期间潜逃离港,出走原因是逃避法律责任。

林郑强调,要从事件本质以正视听,因为有本地或者外国人士尝试转移视线,形容是有“民主人士”受到镇压,“有意无意描绘到12个人都同国安法有关。”

▼12被捕港人家属记者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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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5港人遭台扣留 林郑:一视同仁

被问到有报导指5港人涉潜逃台湾被扣押,保安局声明呼吁当局不要窝藏罪犯,但对内地却非此讲法。林郑强调,政府处理跨境犯罪原则是一视同仁,指每个人都要为自己行为负责,如果进入另一司法管辖区犯当地法律,当然要受当地执法机构调查及受当地法律制裁。

其次,每个司法管辖区都是按法律处理违法行为,是公认的基本法律原则,互相尊重在处理跨境案件上都应获正视。其三,任何港人在境外涉嫌违法,无论背境如何,政府都会按实际情况,在尊重当地司法原则的情况下,为香港居民提供可行协助,不会有双重标准,“但社会上某些人士可能对于这两批人士有双重标准。”

对于报传有5名港人潜逃台湾,林郑月娥表示目前政府无资料,亦无收到家属求助或台方信息,情况有别于内地,因为内地和香港在2018年签订通报机制,港人在内地受拘留须要通报特区政府。她又指,警方昨日已向台方查询,至今日为止未收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