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刘指香港从无三权分立 否认与特首联手宣传:几年前已撰文解释
特首林郑月娥和教育局局长杨润雄日前指,香港并无“三权分立”,说法在社会上引起热议。新民党主席、行会成员叶刘淑仪指,香港由始至终根本没有真正的三权分立,不过有司法独立,又指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机关均互相制衡,形容这对社会绝对是好事,市民大众应聚焦于此。
叶刘否认有贸疑指她与特首以及教育局局长“联手”宣传“香港没有三权分立”的论点,她直言自己并无与特首以及相关官员、甚至中联办讨论过此问题,又指自己在数年前已开始撰文详细解释“香港根本没有三权分立”。
叶刘淑仪今天(4日)接受《香港电台》访问谈及三权分立,她首先指出,回归前的香港并无三权分立。叶刘解释,回归前港督是立法局主席,立法局大多数由官员、委任议员出任,行政机关牢牢控制立法局,只是当年最后一任港督彭定康来港履新时,才将此架构强行分拆,故“殖民地年代没有三权分立”这点是非常清晰。
叶刘续指,回归后香港也无三权分立,因《基本法》于八十年代草拟时参考殖民地年代制度,殖民地的管治制度正是行政主导,“我的前上司钟逸杰爵士曾经告诉我,行政主导的来源就是当年港督会同行政局会议后,在会议纪录上写上当日的决定,便能交给由政府控制的立法局通过,全程畅通无阻,这就是行政主导。”
有司法独立 立法会监察司法机构资源运用
叶刘进一步指出,香港拥有司法独立,她强调自己绝无贬低法院及法官地位的意图,认为法官不需要引述三权分立,也可以否决一些司法覆核,因法院处理覆核案时,只会根据法律原则,认为某一些行政机关的决定是否违反自然公义、是否非常不合理,以及程序上是否不恰当。叶刘又指出,司法部门判案当然是独立,但由于法院是使用政府资源,其效率及管理方面要向立法会问责亦无可厚非,立法会有责任监察公帑的使用。
指行政、立法、司法互相制衡是好事
对于有听众质疑她好像跟特首以及教育局局长“联手”,宣传“香港没有三权分立”的论点,叶刘澄清及强调并没有与特首以及相关官员,甚至中联办讨论过此问题,又指自己在数年前已开始撰文详细解释“香港根本没有三权分立”而已。她重申,香港由始至终根本没有真正的三权分立,不过有司法独立,又指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机关均互相制衡,形容这对社会绝对是好事,市民大众应聚焦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