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延任〡陈祖为撑泛民留守:政制现实不民主 须考虑行动效果

撰文: 郑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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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延任香港现届立法会继续运作不少于一年,民主派就是否杯葛未来一年的立法会落入两难局面。传统民主派和抗争派无法在问题上达成共识,前者主张“寸土必争”参与议会,后者坚持应“全面抗争”总辞杯葛。
港大政治与公共行政学系教授陈祖为今(19日)撰千字长文,支持民主派议员留任。陈祖为指,在政治制度本身并不民主的现实下,若从政者依据民主原则来决定是否参与政治制度,不一定能帮助民主和其他价值的实践。“追求民主的手段,不一定要符合民主原则的规范。”他认为若泛民以抗争态度参与立法会,不等于承认其合法性。

如可阻止不合人权益法案 值得考虑留任

陈祖为指,在非理想状态下,考虑行动效果非常重要,不能单以是否符合民主原则来定夺,否则民主人士参与缺乏民主基础的特首选举、功能团体选举、和殖民地时代的立法会委任制度,就被原则上否定。

陈祖为认为,若果留任的民主派议员能阻止或拖延立法会通过不合乎港人权益的法案或拨款,或唤起社会的关注和抗争,都是应该值得考虑的因素,不能因为立法会没有民意授权而抹煞。陈又指,立法会没有民意授权,但有多名民主派议员参与,参与时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民主派选民的意见。

以抗争态度参与 是务实态度推进民主

有观点认为民主派参与无民主授权的立法会等于承认其合法性。陈不同意该说法,认为若泛民以抗争态度参与,“有权时修改不合理的规则,无权时依据各种规则抗争,甚或不适冒险以违反规则方法抗争。”是以务实的态度推进民主,或阻挠政府败坏施政。又反问有份参加初选的抗争派候选人,“难道不是从这个角度看待他们将来在议会的角色吗?”

他又指,若果反对留任的人士,是因为对目前的民主派议员不信任,认为他们没有决心在议会抗争,这已经不是留任是否违反民主的规范原则的问题,而是效果论的考虑。

文章未段,陈祖为反驳前特首梁振英对泛民的质疑。梁振英说民主派既然反对立法会延长一年就不应留任,否则是自相矛盾。陈指其批评成立,因批评一个选举或议会缺乏民主认受性,不等于不能参与其中。前者是依据理想的民主原则对现实作评价,后者是在现实状况下的政治行动。又吁大家以逆向思维对待梁的质疑,“他越想用激将法叫你总辞,你就越不要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