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狙击促弃英籍 卢伟国:几年前已退籍 欧美无投资及物业
撰文: 梁子杰
出版:更新: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日前在社交网站发文,指部份政府官员及立法会议员持有外国国籍,并非真诚效忠特区政府,其中点名狙击两名功能界别立法会议员卢伟国及谢伟铨,质疑他们拥有英国国籍和居英权。
卢伟国回应指,几年前已退英国国藉及护照,在欧美亦无投资及物业。
工程界议员卢伟国昨日(15日)在社交网站澄清,过往拥有的英国护照是为方便往欧美公干之用,他几年前已去信英国内政部退藉及退回护照,并获内政部回复确认,批评有人炒作抹黑。
卢伟国在2016年接受电台访问时曾表示,自己“在理念及感情上爱护及支持国家”,“毋容置疑”,不记得申请居英权时是否需要宣誓效忠英国。
根据《基本法》第67条,非中国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可以当选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立法会全体议员的百分之二十。根据《立法会条例》,12个功能界别议员能拥有外国国籍,包括卢伟国所属的工程界、谢伟铨所属的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功能界,以及法律界、会计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