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选︳私隐公署指负责人没回复 提醒投票程式应符保密标准
民主派初选本周六及周日(11及12日)举行,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黄继儿今日(9日)表示,留意到活动至今没收到活动负责人即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或民主动力向其提供资料或汇报,而公署尝试联络活动负责人时未有被回复。
黄继儿指,该活动可能涉及个人资料的收集、使用、转移、保安和销毁等,必须以严谨和负责任的方法处理。他提到,知道初选透过手机并利用二维码,用以输入个人资料作投票。他提醒活动在投票程式或网站的设计和使用,应以贯彻私隐的方式设计系统、以端对端方式处理资料,并在有关资料的储存、静止、运送途中加密等。
就投票程式及网站的设计,黄继儿提醒,在使用系统前,民主动力应进行私隐影响评估(Privacy Impact Assessment),事先解决和尽量减低任何可能引起私隐问题的风险。他亦提醒,组织亦应留意在服务站外张贴的二维码,是否有被人窜改或导向不明网站。
黄继儿亦提醒该组织,如涉及采用云端服务储存收集得来的个人资料,根据《私隐条例》,保障所收集及持有的个人资料的最终责任,在于资料使用者。
黄继儿表示,在《私隐条例》下,有数个规定需要遵守,例如在收集个人资料前,需确保以合法及在所有情况下属公平的方式收集,而资料的收集对该目的是必需或直接与该目的有关的,同时所收集的资料不超乎适度。黄继儿指,该活动以“公民投票”为名,但《基本法》和香港法律体系并无“公投”制度,所以活动负责人对活动的性质、目的及合法性,在收集个人资料之时或之前,必须清晰、详尽地告知参与的市民。
他建议初选考虑把“个人资料收集声明”显示在手机投票程式,供参与的市民提供个人资料的版面,或收录在纸张选票中,并要求参与的市民确认已知悉有关内容,让后者在知情下,决定是否提供资料。
黄继儿亦有提到其他原则,包括个人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得超过收集目的所需的时间、除非取得同意,有关资料不得用于新目的、资料使用者必须采取所有合理地切实可行的步骤,以及要确保个人资料安全,不受未获授权、意外的查阅、处理、删除或其他使用所影响。